离婚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身份证明:
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被告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的户籍系统查询被告的户籍信息。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丢失,可以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户口本,如果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这是处理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基础信息。
起诉状:
详细填写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明确请求离婚,并详细阐述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方案、债务承担等。
证据材料:
婚姻关系证据,如聊天记录、家暴报警记录、出轨证据等。
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债务等。
子女抚养的证据,如出生医学证明、学籍表、就读学校证明等。
家庭财产证据,如工资流水、银行存单、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保险单等。
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借条等。
特殊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如果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家暴、出轨、赌博、吸毒等,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医院验伤报告、警方处罚记录等。
如果一方生活困难,需要提供无收入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等。
这些材料是起诉离婚的基础,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案件的成功处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