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内搭建阳光房需严格遵守当地规划、建筑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首先应查阅小区《管理规约》或《业主手册》,明确是否允许搭建构筑物,部分城市要求10平方米以下且无地基的临时建筑可免审批,但须以不侵占公共区域、不影响相邻采光通风为前提。其次须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业主委员会或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需由专业机构出具结构安全证明,采用非永久性建材且高度不超过2.4米,确保不改变建筑外立面、不损害承重结构。施工前后应留存影像资料备查,竣工后主动向城管部门备案,避免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建议提前咨询街道办和住建部门,不同地区具体标准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