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费一般由医疗机构承担,特殊情形下由第三方或个体行医者承担,以下是核心要点与维权路径:
一、常规情形:医疗机构担责(《民法典》第1218条)
• 医务人员执行职务中因过错致损,由医疗机构对外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
• 合法个体行医者(如合规诊所)致损,由个体行医者本人担责。
• 非法行医致损,由实施非法行医的个人担责。
二、医疗产品/血液致损:可双向索赔(《民法典》第1223条)
• 因药品、医疗器械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致损,患者可选择向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或向医疗机构索赔;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三、维权路径
1. 先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责任与因果关系。
2. 与责任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我帮你整理一份医疗事故赔偿的索赔流程和证据清单(含鉴定申请要点、协商/调解话术模板),你直接照着用就行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