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房屋是在男方母亲名下的土地上建造的,且产权未变更为男方或男方与您母亲共同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及土地权属问题相对复杂,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所有权:由于土地产权始终属于男方的母亲,因此土地本身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 房屋所有权: - 若房屋没有办理独立产权登记,或者产权登记在男方或其母亲名下,则该房屋可能无法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若房屋建造过程中,您母亲提供了资金、劳动或者其他形式的贡献,并且能够证明这些投入是用于形成房屋价值的一部分,理论上这部分投入可以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有可能主张部分权益。 - 若有证据显示男方及其家庭同意将部分房屋的所有权赠与给您母亲,比如书面协议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件,则这部分房屋权益可以主张。 3. 共同居住使用的部分:即便无法分割房屋产权,如果房屋中有部分明确约定或实际使用中确定为您母亲与其丈夫及孩子的共同居住空间,那么在离婚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到您母亲的实际居住需求,酌情作出安排,但这不等于拥有产权。 综上所述,具体的权益划分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建议您母亲在离婚诉讼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准确地了解和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搜集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出资证明、家庭内部协议、口头约定的见证人证词等,有助于在法庭上主张权益。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4-02-07 18: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