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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的最后一天从老家回到原工作城市,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事故

2022-03-08 15:45:49

娜菲莎

法临平台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建议

很难认定为工伤,一般会认定在法定工作时间中,从离开家门起为上班时间开始,回到家中为上班时间结束。如果规定一个星期工作时间为5天,那就是在这期间,离开家为上班,回到家为下班。

参考法条

在《工伤保险条例》新草案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指的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和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解答于 2022-03-08 15: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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