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刨宫产术后两天孩子夭折,生育津贴问题

#婚姻家事

2024-11-25 10:24:11

郭凯文

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

咨询建议

生育津贴的核算主要基于女职工是否参加了生育保险、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以及生育或流产的具体情况。在剖宫产术后孩子夭折的情况下,由于女职工已经进行了剖宫产手术并经历了生育过程,因此其生育津贴的核算应按照正常生育的标准进行,而非流产。 二、流产与正常生育的区分 流产通常指的是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克而终止妊娠的情况。而剖宫产则是一种通过手术方式进行的分娩方式,无论胎儿是否存活,只要女职工经历了剖宫产手术并符合生育津贴的发放条件,就应按照正常生育的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解答于 2024-11-25 10:24:11

热门法律指南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5-11-22 16:12:33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5-11-18 01:34:32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5-11-15 14:24:17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5-11-13 19:26:39

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5-11-10 04:48:27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5-11-02 10:29:22

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5-11-02 07:58:19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5-10-21 02:02:59

Group 1321316468@2x.png
问题没解决?试试极速问律师吧
平台口碑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