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能赔多少?需要哪些证据?怎么主张才合理?是当事人和家属最关心的问题;今天把2025年最新的人身损害14项赔偿项目、计算方法、诉讼证据及注意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供大家参考!
正文
只要因交通事故受伤并产生实际支出或受损,无论是否构成伤残,以下7项基础赔偿均有权主张,责任方需依法赔付:
一、医疗费包括因交通事故受伤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住院费、康复治疗费等与治疗直接相关的费用;医疗费用以实际损失为限,应扣除已被医保或工伤保险报销的部分;注意:司法鉴定只能确定后续治疗项目,不能鉴定后续治疗费用!仅凭医院开具的证明请求后续治疗费用,一般不予支持;诉讼请求中务必明确“后续治疗相关费用将另行主张”并要求写入判决书,待后续治疗费实际产生后另行起诉。车险如何正确使用制图:翁兴怡
二、误工费伤情比较严重都要做伤残鉴定,可同时申请“三期鉴定”(误工期、护理期、营业期),最终以鉴定结果为准;如果双方对误工期争议较大,即使不构成伤残,也可单独申请“三期鉴定”,伤情较轻也可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由法官裁定合理期限;有固定收入:受伤后实际收入与原本固定收入的差额就是误工费;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近3年平均收入×误工期天数;若无法举证平均收入,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2024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受害人因事故受伤需要护理,无论是请护工还是家属护理,均可主张护理费,护理期以“三期鉴定”为准;护理费标准最好是有鉴定报告或医院诊断证明,请护工的,需提供与劳务公司的合同及护理费发票,结合伤情法院通常都会支持;家属护理的,可按家属因护理产生的误工费损失主张护理费;
如果家属没有收入或收入低于当地护理费参考标准,可直接按当地标准主张,一般都会支持;注意:有些省份高院已明确护理费标准,直接参照执行即可。
四、营养费实践中营养费不多无需提供票据,通常为30-50元/天,营养期以鉴定结论为准;江苏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
五、住院伙食补助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也无需提供票据,是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一般为30-80元/天;
六、交通费交通费的票据必须与实际就诊时间、地点、次数相对应,无关票据无法得到支持。注意:自己开车去医院,可以提供就诊期间的加油票,法官会结合就诊次数、距离等情况综合裁定交通费。
七、住宿费仅在因就医需要异地住宿,比如到外地医院治疗,无法当日往返时可主张;
一般是按实际发生费用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来计算,最多不超过2人。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览表制表:翁兴怡
若经司法鉴定构成伤残等级,或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除上述7项费用外,还可额外主张以下8项赔偿
:八、伤残赔偿金核心赔偿项目,计算需结合“赔偿年限、伤残系数、当地收入标准”三大要素;计算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60周岁以下:按20年计算;60-74周岁:每增加1岁,减少1年(比如65周岁,按15年算);75周岁以上:统一按5年算;伤残系数: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确定,最低为十级10%,每增加一级系数增加10%,最高为一级100%;计算公式:伤残赔偿金=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注意:受害人年龄以“定残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伤残鉴定结论的日期)为起算点,且应以“公历周岁”年龄计算年限。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只要是正规渠道购买有合同发票,“普通适用型”的辅助器具(通常为国产中档型),一般都会支持,超出合理范围的高端豪华型,费用会适当核减;注意:残疾辅助器具通常需要定期更换,法院一般不支持一次性赔付所有更换费用,可实际更换后另行主张。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因事故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扶养义务,事故责任方应当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该费用包含在死亡(残疾)赔偿金当中;计算标准:按“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基数未成年人: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60岁以下: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60-74岁:人均消费性支出×(80-实际年龄)75岁以上: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注意:被扶养人生活费家有未成年人直接算到十八岁,无需其他证明;成年人领取扶养费,必须满足没有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司法鉴定流程图制图:伯潇寒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赔偿需以“构成伤残等级”为前提,实践中每级伤残的精神抚慰金在5000-10000元,法官会根据具体案情自由裁量;不做伤残鉴定或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通常无法得到支持;有些地区的精神抚慰金是固定标准,比如江苏每级伤残增加5000元;注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
十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60岁以下:按20年算60-74岁:按(80-实际年龄)年算75岁以上:按5年算注意:年限以“因事故死亡日”为起算点,按“公历周岁”年龄计算年限。
十三、丧葬费计算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直接按6个月的标准确定赔偿金额,不受实际支出高低影响。
十四、财产损失因事故导致的车辆维修、车载物品损坏、道路救援等直接损失,以及营运车辆合理的停运损失、非营运车辆的替代交通工具费用等,均可主张赔偿;注意:财产损失的赔偿需以实际损失为依据,不能超过实际损失金额;保险只赔偿直接损失,营运车辆停运等间接损失需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