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是由家庭组成的,婚姻家庭关系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我国法律也旗帜鲜明的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防止破坏婚姻家庭的一夫一妻制。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非法同居行为也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禁止。
事实上的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则构成事实上的重婚;如果双方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属于《刑法》处罚的范围,而属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禁止的行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