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关于和解
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所以,如果能刑事和解的,我们都建议刑事和解,大多数和解后都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关于谅解
对于不能刑事和解的案件,应尽量积极取得被害人谅解。
1、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可见只要积极赔偿,不管能否取得谅解至少有30%的减刑。
3、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如果家属没有钱赔偿,如果能表现出足够的诚意打动对方取得谅解(通常是熟人间的犯罪案件)也是可以获得减刑。
第三,关于退赃退赔
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可见,在财产型犯罪中积极退还赃款或者赔偿已灭失的赃款赃物,是可以获得大幅度减刑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