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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之(二)

行政处罚法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之(二)

行政处罚法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之(二)第十三条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四条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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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7:40:37

行政处罚法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之(一)

行政处罚法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之(一)

行政处罚法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之(一)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十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一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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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7:40:26

行政处罚法第一章 总则

行政处罚法第一章 总则

行政处罚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三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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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7:40:10

私下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原配要求返还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私下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原配要求返还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网友咨询:私下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原配要求返还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律师解答:如果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其对于该财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此时,配偶无权要回。如果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配偶可以要回。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

#综合咨询999 人看过

2024-05-14 17:05:34

楼上住户把厨房改成卫生间,法院判了!

楼上住户把厨房改成卫生间,法院判了!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现实生活中的邻里纠纷五花八门。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202室的张先生发现自家厨房的天花板漏水了,检查后认为水是从楼上302室漏下来的,便上楼查看,竟发现自家厨房的上方竟然是302家的卫生间。也就是说,张先生家厨房漏的水竟是楼上卫生间的水。经交涉无果后,张先生一气之下将302室业主告上法庭。302房主:前业主装修时改动202房主:不予认可从户型图可以看出,302房主对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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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5:42:56

消费者网购到侵权产品后维权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消费者网购到侵权产品后维权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基本案情原告张某龙诉称其创造完成了“红色小熊”系列美术雕塑作品并取得《作品登记证书》。经宣传,“红色小熊”系列作品具有较高知名度及艺术与经济价值。原告在淘宝网上发现,被告深圳市欣意美饰品有限公司的淘宝店铺未经许可擅自销售与“红色小熊”系列雕塑作品相似的雕塑。为保全网上销售证据,原告于2021年8月24日在被告淘宝店铺购买了一个“红色小熊”雕塑,收货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XX号”。原告特向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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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5:41:39

酒后从饭店楼梯摔下死亡,谁担主责?

酒后从饭店楼梯摔下死亡,谁担主责?

酒后失足当场死亡2023年10月5日中午,无极县某村王某家翻盖新房,张某等5人前来帮忙。干活到午饭时,王某带着两瓶白酒来到距家不远的一家饭店二楼聚餐。席间6人不仅喝完了自带酒,又从饭店购买了一瓶白酒。不到一个小时时间,6个人一共喝下了3瓶白酒。尽管席间没有人当场醉倒,但6人都有些言语亢奋、身体摇晃。中午12时53分,在6人酒后下楼梯时,64岁的张某走在最前面。他刚迈下几个台阶,扭头与后面的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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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4:49:57

“宏济堂”商标侵权案

“宏济堂”商标侵权案

原告:山东宏某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山东宏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被告:宏某中医诊所等【案情摘要】1907年“宏济堂”在济南创立,1955年公私合营,包括前店后厂,1958年店厂分设。前店一直使用“宏济堂”字号,并于2011年9月更名为山东宏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宏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后厂于1999年更名为济南宏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8月更名为山东宏某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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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4:45:47

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七条)。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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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4:45:22

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则该合同有效;如果法定代理人不追认,则该合同无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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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4: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