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儿童收养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三十周岁等。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收养行为无效。
一、儿童收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二、孤儿被收养还能不能享受低保
孤儿被收养后还能不能享受低保要根据收养家庭的实际收入情况来判断。
首先就孤儿本身的情况是可以申请低保的,孤儿因为没有收入来源,所以应当享受低保。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关享受低保的条件介绍如下: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其次如果孤儿被收养的,收养孤儿的家庭经济状况低于国家标准的不会取消,高于国家标准的会取消。
儿童收养
三、无效收养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效收养的情形有:
1.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收养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收养行为无效;
3.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收养行为无效;
4.违反收养实质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5.违反收养程序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