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是指人的身体、生命、健康遭受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以财产进行赔偿的法律制度。
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交通事故
打架斗殴
产品损害
个人劳务
无偿帮工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等。
赔偿主要项目及计算标准:
1.医疗费
在医院所有治疗合理费用。需提供医疗费发票、病历等证据。后续治疗费若经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可一并赔偿。
2.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或司法鉴定意见确定,因伤残持续误工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残疾不能恢复的,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定残后的护理需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确定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到外地治疗的,合理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应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若实际收入未减少或伤残等级较轻但影响劳动就业的,可调整赔偿金额。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六个月。
10.死亡赔偿金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2.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后果、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构成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确定金额,多处伤残的叠加总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受害人不构成伤残但人身损害严重影响社交、工作、学习的,可酌情赔偿,一般不超过1万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