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逾期付款利息和临时设施费损失系违约损失赔偿性质,保证金属于履约担保性质,均不属于《建工合同解释》规定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向发包人追溯的工程款范围,故当事人作为多层转包关系的最后实际施工人,不能援引该司法解释规定向与其没有直接合同关系的转包方主张非工程款性质的损失赔偿和返还保证金,而应当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中间转包人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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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0:25:19
1.当事人为法人,法人分立的,分立后的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当事人出现“公司法人格混同”情形的,出资人需承担连带责任。3.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4.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仍实施或者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但未反对代理人实施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5.共有人之间就共有物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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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4:21:40
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合同是至关重要的文件,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那么,施工合同的内容究竟主要包括哪些条款呢?相信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一探究竟。一、施工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条款1.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和需要完成的工作,避免后期产生歧义。2.工期:规定工程的开始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可能存在的工期顺延条件,这对于项目的进度把控十分关键。3.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确定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以及验收的程序和方法,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4.工程价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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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9:36:05
裁判要旨在原审中,洪利高速公司称案涉工程因其与施工方产生纠纷而导致停工,并主张对于未施工、停工等工程不应支付监理费用,但其并未举证证明已依照《监理委托合同》通用条款第5条的约定,在56日之前向翔飞监理公司发出过书面通知,要求全部或者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者解除监理合同。此外,洪利高速公司不仅未按合同的约定对于由此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所涉及的费用进行调整,而且其总经理陈春林、副总经理林理广、计划合同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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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1:21:39
说明:本案于2021年8月19日立案,最高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10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于2022年03月09日判决。1.通过内部承包形式达到借用施工资质(挂靠)目的的实际施工人,即挂靠的实际施工人有权参照《建工解释》第43条的规定向发包方直接主张工程款。发包人应当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挂靠的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2.被挂靠公司在案涉工程施工期间履行了一定施工管理职责,应享有管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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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09:57:31
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请求对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建设工程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案件来源《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瑞讯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4)民一终字第56号】》案情简介上诉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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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0:39:33
在建筑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件,它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各方权益的保障起着关键作用。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究竟有哪些呢?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相信您也对此充满好奇,那就让我们一同来揭开它的神秘面纱。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固定总价合同。这种合同中,工程总价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是固定不变的。承包商需要承担工程量和价格风险,但业主的投资相对明确和可控。2.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是工程单价固定,而总价则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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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0:14:56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承包合同是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范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那您知道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吗?这可是个关键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一探究竟。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工程承包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固定总价合同。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方在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时,其价格是固定不变的。发包方在招标时会提供详细的工程范围和工作要求,承包方根据这些信息进行报价。一旦合同签订,除非发生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调整情况,否则合同总价不会改变。这种合同形式对发包方来说,风险较小,因为价格在一开始就确定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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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4:47:42
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请求对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建设工程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案件来源《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瑞讯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4)民一终字第56号】》案情简介上诉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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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0: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