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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要罚款吗?

据信用公示信息显示,2023年7月3日,某经营户因未经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被认定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因存在减轻处罚情节,决定处罚2000元。案例解析上述案例定性及罚则均是针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而当事人从事的预包装食品销售行为仅需备案。显然办案机关混淆了许可和备案。一般来讲,‌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信息,‌许可‌则是是

#综合咨询842 人看过

2025-04-15 09:49:00

合伙企业有哪些情形的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

#综合咨询838 人看过

2025-04-15 09:48:29

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何时开始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

#综合咨询965 人看过

2025-04-15 09:48:17

民间借贷纠纷中职业放贷人如何认定

职业放贷人既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但都不具备放贷资格。职业放贷人,出借人的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营业性。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属于职业放贷。“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各地法院要

#综合咨询906 人看过

2025-04-15 09:48:04

物权变动的原因

物权变动的原因,是指能够引起物权设立、变更或者终止的法律事实。主要包括:一、民事法律行为基于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等原因而完成的物权让与行为,抛弃物权的行为以及设定、变更或者终止他物权的各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引起物权变动的最主要的法律事实。二、民事法律行为之外的法律事实房屋建造、先占、添附、继承、无主物的法定取得、天然孳息收取、标的物消费、标的物灭失及混同等。需注意的是,担保物权因具有物

#综合咨询919 人看过

2025-04-14 17:10:06

如此卖烟 获利可“刑”

基本案情:宝鸡男子岳某因非法经营案引发关注。岳某通过正规渠道,在未取得国家特许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从多家商铺批量收购香烟进行二次转售。烟草监管机构现场稽查,在涉案场所查扣包括“好猫”“泰山”等知名品牌在内的卷烟制品1530余条,经评估总价值达24.3万元。值得注意的是,陕西省烟草质检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实涉案产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近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

#综合咨询920 人看过

2025-04-14 16:04:53

民事债务遇上刑事退赔,执行分配顺序谁先谁后?

基本案情:韩某与被执行人仲某原本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因仲某迟迟未还款,韩某无奈向槐荫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了仲某名下银行账户中的16万余元。然而不多久,槐荫法院却收到了异议人何某的执行异议申请。原来,何某是仲某参与的一起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当时仲某被判令退赔其经济损失10万元。由于仲某名下仅有的存款已被槐荫法院冻结,何某担心无法追回这笔刑事退赔款,因此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综合咨询873 人看过

2025-04-14 16:04:42

不缴纳物业的起诉时效

在物业费纠纷中,如果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后,若业主仍不支付,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物业服务人在催交物业费时,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以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此外,虽然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不过,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

#综合咨询1011 人看过

2025-04-14 14:16:20

出轨对争取小孩抚养权的影响

在离婚或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出轨行为(婚姻过错)是否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需结合法律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以下是关键分析:一、法律原则:子女利益最大化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抚养权判决的核心标准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而非单纯惩罚过错方。法院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2.父母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条件;3.子女与父母的情感依赖(如长期由哪一方照顾);4.父母的品行(如

#综合咨询964 人看过

2025-04-14 14:14:55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通信自由,是指公民与其他主体之间,传递消息和信息不受非法限制的自由。通信自由是现代社会公民行使言论自由、获取信息、交流思想的重要基础。通信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通信自由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网友咨询: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律师解答: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

#综合咨询821 人看过

2025-04-14 1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