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工作期间合同没到期被辞退的赔偿问题,主要取决于辞退的合法性以及具体情形。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一、合法辞退与赔偿情况劳动者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无过失性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在
#综合咨询959 人看过
2025-09-25 13:48:47
诊所输液导致患者过敏性休克并送往上级医院,产生的费用是否由诊所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诊所存在过错的情况若诊所存在以下过错,需承担相应费用:未按规定进行皮试(如使用青霉素类药物未做皮试);未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导致使用禁忌药物;药物质量存在问题或用药操作不当(如剂量错误、输液速度过快);发生过敏反应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抢救措施或处理不当。此时,患者可要求诊所赔偿在上级医院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
#综合咨询880 人看过
2025-09-25 11:55:19
根据目前公开的工伤认定标准及相关案例,送外卖途中突发心梗经救治后未死亡,是否认定为工伤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供参考:工伤认定的核心要素工伤认定通常需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简称“三工”原则)。若心梗发作时处于送外卖的工作过程中(如接单配送途中),且能证明工作强度、疲劳等因素与发病存在关联,理论上符合工伤认定的初步条件。但目前部分地区对“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
#综合咨询836 人看过
2025-09-25 11:55:05
我国认可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等进行约定,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制度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有助于减少财产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也有相应的适用规则。一、我国认可约定财产制吗我国是认可约定财产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
#综合咨询883 人看过
2025-09-25 11:54:58
《行政处罚法》本身没有对“较大数额罚款”作出具体数额规定,而是将其作为行政处罚听证的适用范围之一,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对于“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数额,通常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行政管理实际等因素自行确定。例如: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公民五千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
#综合咨询948 人看过
2025-09-25 11:54:53
财产约定不一定涉及赠与协议。财产约定是对财产归属、使用等方面进行约定的行为,而赠与协议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协议。二者有不同特点和适用情况,需依据具体约定内容判断是否涉及赠与协议。一、财产约定涉及赠与协议吗财产约定并不一定涉及赠与协议。财产约定是指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归属、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进行约定的行为,其范围较为广泛。而赠与协议则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1、从性质上看财产约定可以是双方对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等进行的一种分配安排,不一定是无偿的
#综合咨询882 人看过
2025-09-25 11:54:30
生活中,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因楼上漏水导致自家被淹,楼上将责任推给物业,物业方表示自己无责,因此迟迟协商不成,导致问题一时不能解决,想要维权更是困难。网友咨询:楼上漏水致楼下受损,责任到底谁来担?律师解答:1、楼上业主。如果能确定是楼上住户因使用不当,比如装修时破坏了防水层、水管老化破裂未及时维修,或是忘记关闭水龙头等原因导致漏水,那么楼上住户无疑是责任主体,需对楼下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物业
#综合咨询854 人看过
2025-09-25 11:54:16
发包人组织承包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确认工程质量合格的日期,即为竣工验收合格时间。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
#综合咨询916 人看过
2025-09-25 11:53:5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能再以工程质量存在缺陷拒付或扣减工程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以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按照建设工程有关质量缺陷责任、保修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理。但是如果属于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等重大质量问题的,发包人应具有拒绝支付或者扣减工程价款的抗辩权利。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是发包方已投入使用的,应视为已经竣工验收,发
#综合咨询841 人看过
2025-09-25 11:53:47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
#综合咨询813 人看过
2025-09-25 11:5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