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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纠纷案

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诉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增资纠纷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01民终第11265号]本案中,各方当事人解除了有关增资的协议,但未予明确资本退出的具体方式,如通过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公司减资、公司解散等,也未经相应的法定程序,原告股东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出资。法院审理后认为:股东缴纳第一期增资款之后,公司已经完成对相关股东资格的变更登记,即便后来解除了有关增资的协议,

#企业法务947 人看过

2024-03-08 13:52:33

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1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违反前款规定的,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条释义]本条是关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的规定。就公司的角度而言,股东的出资一旦完成,便成为公司法人的资产,它是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禁止股东抽逃出资是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体现,同时禁止股东抽逃出资更是为了切割股

#企业法务1072 人看过

2024-03-08 13:52:13

每日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58—264条

第二百五十八条公司登记机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当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第二百五十九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

#企业法务917 人看过

2024-03-08 09:48:08

每日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50—257条

第二百五十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五十一条

#企业法务2104 人看过

2024-03-08 09:40:18

每日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43—249条

第二百四十三条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公司。第二百四十四条外国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外国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指定负责该

#企业法务1144 人看过

2024-03-08 09:39:49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斯曼特微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斯曼特公司)与胡某生、薄某明、史某文、贺某明、王某波、李某滨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再第366号]2005年1月11日,深圳斯曼特公司成立,系外国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后公司因资不抵债破产,经查公司的唯一股东存在出资不到位的情况,计欠缴出资5,000,020美元,胡某生等6人为公司的董事。公司以胡某生等6名董事违反勤勉

#公司事务1546 人看过

2024-03-07 17:51:07

股东失权制度

第五十二条【股东失权制度】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公司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的,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公司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六十日。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依照前款规定丧失的股权应当依法转让,或者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

#公司事务1069 人看过

2024-03-07 17:50:56

公司增资纠纷案

青海威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威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增资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第959号]被告北京威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青海威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以相关知识产权作价1300万元进行增资,出资完成后该知识产权被宣告无效,原告青海威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补充出资1300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股东严格遵守了《公司法》对于知识产权出资的要求,以知识产

#公司事务1146 人看过

2024-03-07 17:50:47

新公司法下,中小股东权利救济的5大途径之五

新公司法下,中小股东权利救济的5大途径之五中小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一)新《公司法》将股东代表诉讼穿透至全资子公司根据现行《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当董监高违反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

#公司事务1274 人看过

2024-03-07 14:31:39

新公司法下,中小股东权利救济的5大途径之四

新公司法下,中小股东权利救济的5大途径之四异议中小股东行使股权/股份回购请求权(一)新《公司法》第八十九条新增了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滥用权利时其他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现行《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情形包括三种:(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新《公

#公司事务1278 人看过

2024-03-07 14: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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