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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中关于法定代表人身份涤除的规定

新《公司法》中关于法定代表人身份涤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第十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最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了法定代表人原则上辞任以后即脱离公司,但是因其职务的特殊性,需股东会形成变更决议并变更登记才能与公司彻底脱

#企业法务928 人看过

2024-05-11 11:35:14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效力认定和解除权的行使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效力认定和解除权的行使

设置一致行动人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通过集中表决权来确保核心管理层对公司决策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和决策的连续性。需要注意的是,一致行动协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损害公众利益及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否则可能引发纠纷,甚至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僵局。严格来说,“一致行动人”并非我国《公司法》上的概念,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概念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我

#企业法务855 人看过

2024-05-11 10:26:37

未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该合同有效吗

未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该合同有效吗

公司对外担保,是公司的一种特殊的行为活动,是公司以自己名义和自身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网友咨询:未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该合同有效吗?律师解答: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无决议的,表明法定代表人未经公司决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原则上构成越

#企业法务981 人看过

2024-05-08 15:27:29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NO.1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将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

#企业法务956 人看过

2024-05-07 17:42:44

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网友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律师解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

#企业法务959 人看过

2024-05-07 11:37:55

公司注册法人需要承担哪些风险?

公司注册法人需要承担哪些风险?

经营风险:市场竞争激烈,经济波动不可避免,公司经营可能面临挑战,包括销售下滑、生产问题或管理失误等导致经营困难甚至倒闭,如果公司经营失败,将以公司全部财产偿还债务,这可能会影响法人的资产,如房屋、车辆等。雇佣风险:作为公司法人,还需面对员工问题。雇佣员工涉及各种法律义务,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条件等。如不正确处理员工问题,可能会面临劳动争议、集体诉讼或劳动部门的调查。法律风险:公司作为独立的

#企业法务854 人看过

2024-05-07 11:27:02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即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

#企业法务842 人看过

2024-05-04 14:23:52

出资期限未到的股东,能否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出资期限未到的股东,能否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2020年6月,砚山县A公司与丘北县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A公司向B公司供货。2021年9月经双方结算,B公司欠货款165万余元,经多次催缴,B公司仍未支付,后A公司诉至砚山县人民法院,通过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由B公司支付A公司货款145万余元。调解书生效后,因B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A公司向砚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145万余元。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对B公司穷尽执行措施

#企业法务869 人看过

2024-05-02 13:47:42

新《公司法》中的13种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中的13种连带责任

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对部分“连带责任”进行了调整与加强,本文系统梳理了13种连带责任,以期帮助我们在公司经营中少走弯路。1.公司纵向人格否认中的连带责任【新法规定】2023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旧法规定】2018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

#企业法务849 人看过

2024-05-01 11:28:17

最高院民二庭:关于公司人格混同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院民二庭:关于公司人格混同的理解与适用

《九民会议纪要》1【人格混同】认定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存在混同,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思和独立财产,最主要的表现是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

#企业法务963 人看过

2024-04-30 15: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