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升级:刑事司法解释的系统性重构
2025年4月24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进入规范化新阶段。该《解释》并非简单修订,而是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全新系统性解释,整合并废止了此前三部相关司法解释,实现了司法标准的统一。
其核心突破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降低入罪门槛,明确“同一种商品、服务”可通过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实质属性认定,“相同商标”涵盖字体调整、颜色改变等近似情形,让商标、专利、著作权等领域的轻微侵权行为更易纳入刑法规制;二是回应新型需求,新增假冒服务注册商标的入罪标准,明确“电子侵入”等商业秘密侵权手段的认定规则,适配数字经济下的侵权新形态;三是强化量刑精准度,既设置从重处罚条款打击共同犯罪、单位犯罪等情形,又明确罚金适用标准与没收销毁规则,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这一制度升级与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计划形成呼应,公安部同步开展“昆仑2025安芯专项行动”,中央政法委统筹全链条打击,构建起“立法完善—司法精准—执法强效”的刑事保护闭环。
二、司法实践:典型案例中的保护导向
(一)跨境维权:惩罚性赔偿的刚性适用
在“托马斯小火车”商标侵权案中,福建高院二审判决全额支持英国权利人500万元赔偿请求,并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该案的突破在于,当侵权企业拒不提供真实财务数据时,法院创新性采用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润率计算侵权获利,破解了“举证难、赔偿低”的行业痛点。这一判决明确传递出我国对涉外知识产权一视同仁的保护态度,彰显了司法对长期恶意侵权行为的零容忍。
(二)平台治理:直播间侵权的精准定性
最高法公布的引流直播带货侵权案,为数字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重要参照。某电商公司通过短视频盗用商标、模仿实体店装修、话术引导混淆等三重手段“傍名牌”,最终被判赔偿110万元。法院明确认定,利用算法规则引流的“擦边球”行为,只要足以导致消费者混淆,即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即使企业通过减资、变更法人逃避责任,相关主体仍需承担连带责任。
(三)边界厘清:知识产权滥用的刑事规制
上海某邦知识产权诈骗案则揭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另一面边界。该案中,涉案公司通过虚构专利、伪造材料帮助企业骗取补贴与税收优惠,涉案金额达900万元,44家关联企业法人及股东均获刑。判决明确了“虚假知识产权出资”“骗取创新补贴”等行为的刑事违法性,警示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是激励真实创新,而非滥用政策红利的工具。
三、趋势展望:知识产权保护的多维进阶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正呈现三大趋势:在保护范围上,随着《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落地,新领域新业态的权利边界不断清晰;在保护力度上,刑事、民事、行政保护的衔接更加紧密,司法解释与部门法的协同确保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在保护效能上,专业化办案机制与技术监控手段的结合,让侵权线索发现更及时、责任追究更精准。
引用法条
对于市场主体而言,这意味着双重要求:创新者需构建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的全方位保护布局,定期开展线上线下侵权监控;经营者则必须摒弃“仿冒获利”的短视思维,在品牌运营中坚守权利边界。2025年的制度与实践升级充分证明,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创新活力的核心支撑,侵权者必受严惩,创新者方能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