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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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2025年09月23日23:04
广东
之前聊了《结婚有什么好?》,今天聊离婚的话题。
提起离婚,许多人首先想到的是痛苦、失败和纠结。然而不妨换个角度来看:离婚,究竟能带来哪些好处?这不是鼓励离婚,而是当你面对这个选择时,能有更全面的思考。
婚姻应当是两个人相互滋养的关系,如果一段婚姻只剩下争吵、冷漠甚至伤害,结束它反而是一种解脱。《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正是承认了有些婚姻已经无法维持,分开反而对双方更有利。
《民法典》第1077条设立了离婚冷静期,这既不是禁止离婚,也不是设置障碍,而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确保决定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结束痛苦,开启新生活是离婚最直接的好处。当婚姻中只剩下争吵、冷暴力甚至虐待时,离婚就像拔掉一颗蛀牙,虽然过程痛苦,但消除了持续的痛苦源。我见过一位女士,离婚后虽然经历了短暂的低谷,但很快重拾事业,找到了真正尊重她的伴侣,整个人焕然一新。
很多人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在结婚后中放弃了自己的职业,成为一名家庭主妇/夫,承担起了照顾家庭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特别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这实际上认可了家庭劳动的价值。离婚还能重新定义自我价值。太多人在不幸福的婚姻中逐渐迷失自我,尤其是许多女性为家庭牺牲职业生涯和个人爱好。离婚后,虽然面临挑战,但也获得了重新认识自己、发展自己的机会。
对孩子而言,与其在充满矛盾的家庭中成长,不如在和谐的单亲家庭生活。研究表明,孩子心理健康的关键不是家庭结构是否完整,而是家庭氛围是否健康。离婚后,父母如果能以成熟的方式共同育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孩子反而能从父母各自获得更高质量的爱。《民法典》第1084条强调,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从经济角度看,离婚也能带来财务清晰和自主权。许多夫妻在婚姻中为钱争吵不休,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虽然看似割裂,实则让各自有了独立的财务控制权,不再为对方的消费习惯或债务担忧。
最重要的是,离婚让人重新思考婚姻的意义。现代社会,婚姻不再是一生一次的必然选择,而是成年人自主决定的生活方式。当婚姻无法滋养彼此,勇敢选择离开,实际上是对自己和对方负责的表现。
当然,本文并非鼓励轻率离婚。每一段婚姻都值得努力挽救,但当一切努力都无法挽回时,也不必戴着“失败者”的枷锁。离婚不是人生的污点,而是一个可能的新起点——它教会一个人如何更好地爱自己,也更懂得未来如何经营关系。
有人说,离婚像是人生的第二次成人礼。它痛苦,但也能带来前所未有的成长和自由。对于那些正在经历这个过程的人,社会应当少一些偏见,多一些理解——因为结束一段不合适的婚姻,往往需要比维持它更大的勇气。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