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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能否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承包人不能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因为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规定和约定交付建设工程,如拒绝交付将会产生违约情况。虽然承包人可以依法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不能就不动产行使留置权。如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了承包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那承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留置财产。不得就不动产行使留置权,但其享有优先受偿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

#建筑工程919 人看过

2023-11-29 14:35:15

工程款不能结算,是否就不能起诉?

工程款不能结算并不意味着不能起诉。在工程款尚未结算的情况下,难以确定工程款应支付的确切时间,承包人难以知晓权利被侵犯的确切时间,因此一般不计算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但如果存在证据证明一方知道或应当对方拒绝结算的情况,从其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可以计算诉讼时效。另外,如果工程未结算,受害方也可以通过起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具体操作方式如下:1.受害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与收集到的证据

#建筑工程925 人看过

2023-11-29 14:34:55

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招标投标相关裁判观点(上)

1.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而无效,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达成的结算工程价款补充协议是否必然无效?答:甲乙双方未经法定招标投标程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承建涉案工程,甲公司未按约支付进度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载明乙公司完成工程量价款2000万元,甲公司应于3个月内支付价款并支付利息至实际支付价款之日。后甲公司未支付款项导致本案诉讼。甲公司抗辩

#建筑工程980 人看过

2023-11-29 14:27:11

表见代理的审理思路

   要按照依法界定职务行为,准确认定表见代理,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的审理思路。      应从以下三个层次进行审查:    一是审查该行为是否有建筑企业的明确授权,判断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委托代理行为;

#建筑工程1045 人看过

2023-11-29 14:25:37


关于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问题

实际施工人是无效合同情形下实际完成工程建设的主体,为完成工程建设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机械和人工的主体为实际施工人。(一)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发包人的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43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工程款数额后,判决发包人的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

#建筑工程892 人看过

2023-11-29 13:44:01

实际施工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吗

实际施工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发包人经承包人催告支付工程款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享有的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实际施工人不属于‘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

#建筑工程1052 人看过

2023-11-29 13:41:51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及起算点

1.执行法院依其他债权人的申请,对发包人的建设工程强制执行,承包人向执行法院主张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且未超过除斥期间的,视为承包人依法行使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指导案例171号: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河南恒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例要旨:执行法院依其他债权人的申请,对发包人的建设工程强制执行,承包人向执行法院主张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且未超

#建筑工程979 人看过

2023-11-29 10:55:38

认定存在代理权的外观的主要考量因素有哪些?

在建设工程领域买卖、租赁合同案件中,应当结合行为人的身份、权限、行为模式、交易惯例等因素,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代理权的表象。以下情形可以作为综合判断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表象因素:(1)行为人持有建筑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任命书等文件;(2)合同书加盖了建筑企业或分公司、项目部的印章;(3)项目部对外公示的铭示牌张贴的项目部成员名单等方式明确行为人为项目部经理或负责人:(4)行为人与相对人在建筑企业

#建筑工程1040 人看过

2023-11-29 10:29:22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具备哪些条件?

表见代理的判断是这类案件裁判标准不统-表现最突出的领域。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以建筑企业名义对外签订买卖、租赁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建筑企业承担责任的,应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第二

#建筑工程902 人看过

2023-11-29 10:28:33

建筑施工企业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职务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认定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等行为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通常应具备身份要素、名义要素、权限要素三个方面的要件。身份要素,指项目经理等行为人与建筑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系建筑企业的工作人员。判断行为人是否系建筑企业的工作人员,应当从行为人与建

#建筑工程1079 人看过

2023-11-29 10: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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