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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能否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

919浏览

2023-11-29 14:35:15

吴磊

吴磊 律师

湖南北岩律师事务所

   承包人不能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因为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规定和约定交付建设工程,如拒绝交付将会产生违约情况。虽然承包人可以依法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不能就不动产行使留置权。如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了承包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那承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留置财产。

 

   不得就不动产行使留置权,但其享有优先受偿权。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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