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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对董监高的15个重点规定!

1.董监高应遵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约束五类人员,分别是公司、股东、董监高。无论这五类人员是否同意或参与过公司章程的表决,均对其产生法律效力。第五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一百七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董监高的竞业禁止、勤勉义务。董监高不得利用职务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事务1064 人看过

2024-02-02 10:47:17

自然人股东突然去世,如何规避其股权继承风险?

最近问了一个比较有趣和新颖的问题:是否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规避因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身份的风险?具体案情如下:一、案情描述:A、B、C基于合意共同成立一家公司(下称“公司”,其中A占股50%,B占股30%,C占股20%。有一日A突然离世,按照继承法,A的合法继承人a可继承A在公司的股东身份。但公司是A、B、C基于合意共同设立的,公司有比较高的&ldqu

#公司事务1039 人看过

2024-02-01 16:34:48

一人公司是怎样的类型的公司

一人公司是怎样的类型的公司所称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

#公司事务913 人看过

2024-02-01 14:53:10

2024年7月1日起,公司解散时的清算义务人不再是股东

法律规定新公司法(2024年7月1日施行)第二百二十九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出现前款规定的解散事由,应当在十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第二百三十二条

#公司事务1133 人看过

2024-01-31 10:51:17

未经非上市公司机关决议的对外担保合同

并不当然无效

未经非上市公司机关决议的对外担保合同并不当然无效——北京金融法院判决某管理公司诉某基金公司等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对于非上市公司签订的未经公司机关决议的担保合同,可以从案涉交易背景、公司股东和董事对担保合同的起草签订履行过程的知晓及参与程度、担保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认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是否系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进而判断该公司

#公司事务1080 人看过

2024-01-30 10:39:35

法定代表人于醉酒之际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中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醉酒之际签订的合同并不符合上述规定,即使所签合同确实明显对己方不利,公司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的理由也是不能成立的。首先,法定代表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其在代表公司履行职务时能

#公司事务907 人看过

2024-01-29 16:35:37

董监高的竞业禁止、勤勉义务。

董监高不得利用职务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不得自营或同本公司交易。第二十二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八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

#公司事务1107 人看过

2024-01-28 11:31:20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责任?

一、民事责任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我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管的忠实义务,同时规定违法忠实义务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二、行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

#公司事务1079 人看过

2024-01-27 15:06:08

公司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的区别。

一、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

#公司事务1053 人看过

2024-01-27 15:05:49

《民法典》第七十三条要点解读

《民法典》第七十三条【破产注销登记】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要点解读:破产清算,是指对于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经法院审理与监督,强制清算其全部财产,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法律程序。需注意,破产清算一般是在全面掌握债务人财产和负债情况的基础上,对既有法律关系的彻底清理。依法完成破产清算并注销后终止,对未依破产程序受偿的债权,一般不能请求继续履行,特殊情形除外

#公司事务1028 人看过

2024-01-26 16: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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