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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纳税义务主体、代持股还原是否属于股权主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11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一)关于显名股东纳税义务的认定 显名股东作为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符合税法规定的转让股权和取得投资收益的纳税人,其取得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二)关于隐名

#公司事务1013 人看过

2023-08-28 14:13:45

公司倒闭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公司倒闭后股东的债务承担问题,应该根据公司的性质而定,具体有如下两个不同的情形: 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只要股东已完成实缴出资义务,且没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公司事务1057 人看过

2023-08-28 11:22:29

如何认定无处分权情形下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

1.转让股权虽系第三人所有,但没有实际导致股权所有人的权利发生变化,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系无权处分合同进而无效——广东达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中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岱电讯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市中

#公司事务955 人看过

2023-08-28 09:43:23

股权激励制度

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是指公司把一部分股权以某种形式赠与或者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给管理层或员工,以此鼓励他们更好地为公司工作,提高公司的业绩。这种制度通过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鼓励员工更积极地参与到公司的发展中来。 股权激励制度对于公司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激发员工积极性:员工作为公司股东,会更关注公司的发展,更积极地参与公司的决策,这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业绩。 吸

#公司事务900 人看过

2023-08-25 11:09:12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未履行分期纳税义务被追税8000万

案例:张某在2016年将所持有的X公司股权转让给上市企业Y公司,双方约定,X公司在交易后3年内需达到约定业绩目标,否则张某需要把取得的部分Y公司股份返还作为业绩补偿。在3年业绩承诺期内,张某获得的Y公司股份处于限售状态,将根据X公司承诺业绩的实现情况解锁,因此,张某在股权交易后,无法马上在股票市场出售所获得的Y公司股票。张某在2016年就股权转让所得分期纳税事项在税局备案,计划

#公司事务1078 人看过

2023-08-25 11:07:26

自然人将股权平价转让至名下一人公司是否属有正当理由

(一)上市公告:视为有正当理由,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IPO保荐书中载明,为调整股权架构,两自然人股东将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转让给各自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根据营口市老边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关于自然人股东股权转到其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请示的回复》: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该局暂未查到此行为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依据,暂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公司事务938 人看过

2023-08-25 11:06:18

未尽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受让方被处1倍罚款

案例:吴某受让肖某等7人持有某公司股权事宜,为降低双方股权转让价款的税费负担,双方签订一份实际执行的股权溢价协议,使用另行签订登记转让价款按照平价转让的虚假协议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吴某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对吴某应扣未扣税款出1倍罚款4623万元;对其余8人应缴未缴税款同步处1倍罚款。 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五条,

#公司事务1046 人看过

2023-08-25 11:05:34

0元转让未实缴股权如何征收个税

在判断未实缴部分股权的价值时要遵循“约定优先”原则,首先要看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明确约定转让的是未实缴部分的股权,再看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是否对股东权利做出明确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确定股东权利。如果股东之间约定按照实缴比例享受全部股东权利,则未实缴部分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为0,股权价值也为0;该部分股权由于未实缴,其原值也为0,计算得出股权转让所得为0,

#公司事务949 人看过

2023-08-25 11:05:25

签订阴阳合同转让股权被追税

案例:邓某1将其持有的某公司35%股权转让给邓某2,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股权转让价格1元,并据此完成变更登记。后税务机关稽查发现:一是民事生效判决书确认双方的股权转让价款为30万元,二是邓某2通过关联账户向邓某1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0万元。最终,稽查局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对邓某1追缴应缴未缴税款,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公司事务958 人看过

2023-08-25 11:05:16

公司是否可以对股东设定竞业限制?

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除非兼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一般不负责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故法律未禁止股东从事同类业务。 公司为其股东设定竞业禁止义务,实际上等同于限制并损害了股

#公司事务889 人看过

2023-08-24 14: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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