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案涉三份《设备、周材、辅材劳务合同》虽被认定无效,但《补充协议书》系澄江公司和万峰公司对万峰公司施工范围内工程进度款逾期支付的损失、停工损失、后期工程进度款支付等进行的约定,涉及万峰公司损失数额及澄江公司损失赔偿承担方式的确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的规定,虽《设备、周材、辅材
#建筑工程1101 人看过
2024-04-05 17:56:00
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准入制度,只有符合一定的企业资信能力、管理人员要求、科技进步水平和代表工程业绩等条件的公司,才能获取相应的建筑工程资质。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中标工程的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痼疾难医,屡禁不止,由此产生了大量法律难题。实际施工人的界定就是其中一个常见难题,审判实践多有争议并长期困扰审判实务。实际施工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被认定为无效的施工合同中实际完成工程
#建筑工程890 人看过
2024-04-03 14:02:50
编者按:本期两个参考案例的裁判要旨,貌似冲突,实则不然。这两个案例在“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紧挨着的,说明是收录者有意这样编排,以方便对照。例外情形很重要,实践中一定注意。第一个案例(通常情况下),被挂靠人有义务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也有义务向发包人追讨工程款。被挂靠人不得以挂靠为由拒绝承担上述义务。第二个案例(特殊情形下),在发包人明知实际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施工,仍同意由实际施工人施工并接收实
#建筑工程1068 人看过
2024-04-03 11:24:04
【案例要旨】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居间合同约定的居间事项系促成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该居间合同因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合同,居间方据此主张居间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张正国诉江苏红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居间合同纠纷案原告:张正国,男,汉族,1980年4月2日出生,住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被告:江
#建筑工程964 人看过
2024-03-31 11:39:04
李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某的财产时,却发现无可供财产执行。经过打听,李某获悉黄某对他人享有工程债权,却怠于追索,导致自己的借款得不到偿还,此时李某欲行使代位权,代黄某向他人追索工程款,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李某经生效的民事判决确认其在黄某所有的遗产范围内,享有借款本金270万元及利息的债权,但经法院二次强制执行后仍未获偿,后李某从他人处获悉,黄某曾以建筑公司名义承接某项目工程,有超过1亿元的债
#建筑工程998 人看过
2024-03-28 11:33:0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内容。若承包人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依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则有权请求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若承包人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一)》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
#建筑工程1071 人看过
2024-03-26 14:47:3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就工程价款(折价补偿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未按约定支付的违约责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973 人看过
2024-03-22 11:27:17
该约定已经构成了对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应无效。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包人负有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之义务,享有按合同约定受领工程价款之权利;发包人享有按合同约定接收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设工程产品之权利,负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之义务。由此可见,于建设工程合同而言,其合同实质性内容一般包括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程期
#建筑工程993 人看过
2024-03-19 16:48:00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1年第21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法官会议意见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及借用资质合同均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前述合同关于实际施工人向承包人或者出借资质的企业支付管理费的约定,应为无效。实践中,有的承包人、出借资质的企业会派出财务人员等个别工作人员从发包人处收取工程款,并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但不实际参与工程施工,既不投入资金,也不承担风险。实际施工人自行
#建筑工程1061 人看过
2024-03-18 13:56:19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1年第21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法官会议意见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发包人经承包人催告支付工程款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人享有的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07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
#建筑工程1047 人看过
2024-03-18 13: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