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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能够为公司债务担保吗

一、个人能够为公司债务担保吗个人能够为公司债务担保。个人需要具备债务清偿能够力,提供担保时签订担保合同。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

#公司事务881 人看过

2023-12-08 16:10:45

关于能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

公司、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被执行人,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考虑申请变更、追加下列人员为被执行人:一、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在尚未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担责);二、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三、该公司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

#公司事务1044 人看过

2023-12-08 10:38:01

股东延长出资时间之后产生的债务,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股东在出资

对于延长出资时间的章程备案之后产生的债务,公司债权人能否要求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问题,实质上是涉及到股东出资期限未到期,公司债权人能否要求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问题。因该债务产生的时间点在延长出资时间的章程备案之后,因出资期限已然延长,且具有公示性,在此种情形下,依旧与该公司产生的债权债务的关系,系明知其出资期限延长后的公司为其相对方,因此在延长出资时间的章程备案之后产生

#公司事务883 人看过

2023-12-07 15:16:29

延长出资期限,股东对延长之前的公司债权人应承担的责任

股东修改公司章程延长出资期限,明显损害了债权人对其偿债能力的信赖,存在明显恶意,公司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在其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已经构成了实际违约,这一违约的客观事实并不会因为股东自行修改公司章程、延长缴纳期限而改变,因为股东之间的约定无法对抗外部第三人,所以,公司债权人原本享有的向股东主张补充赔偿责任的权利不可能仅因股东自行修改公司章程而丧失,如股东

#公司事务995 人看过

2023-12-07 15:13:23

股东是否可以延长出资期限?

根据《公司法》约定,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约定,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会决定,经工商登记备案即可。股东的出资前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进行约定,属于公司自治范畴。同时,章程的修改也是由公司股东会来决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股东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发生变化的,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r

#公司事务1141 人看过

2023-12-07 15:05:42

股东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能否解除其股东资格?

虽然《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只有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才构成法定的解除股东资格的事由。但是,根据司法实践可知,只要股东抽逃出资款事实存在,在公司催讨后并未补足,即使该股东未抽逃全部出资,公司股东会可在保留其股东资格的前提下,解除与其抽逃出资额相应的股权。为避免股东对在股东抽逃部分出资经催缴而未补缴解除其相应部分股权的决议效力产生争议,同时督促股东及时足额出资,公司股东可将“在

#公司事务1043 人看过

2023-12-07 14:28:26

关于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授权他人代为行使其职权?

法定代表人制度是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一种法人代表权制度,其与传统民法的董事代表不同,为我国所特有。虽然《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人。而且我国的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直接来自法律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机关,与公司具有同一人格,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职权来自于法律或组织章程的规定,是一种规则规定的明确授权,不需要法人的授权委托书。任命和剥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

#公司事务1086 人看过

2023-12-07 14:26:22

公司的董事长是否可以授权他人代为行使其职权?

关于董事长授权《公司法》中不论关于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都明确规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据此可知,关于董事长职权的行使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董事长应当按照公司章程选举、任命,而不能随意授权。按照民法的代理理论,《民法总则》第162条规定“代理人在代

#公司事务1326 人看过

2023-12-07 10:17:10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履行付款义务可以有期限但不得附条件(观点)

基本案情:甲房地产公司已具备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条件,现甲房地产公司的股东乙与丙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甲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丙,约定丙方先支付二分之一款项,剩余款项从合同对应的土地开发成楼盘并开盘销售后两个月内支付。因甲公司未开发楼盘,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丙支付剩余款项。丙辩称付款条件未成就,请求驳回乙的诉讼请求。法律问题:案涉有关一定条件下支付剩余价款的约定是履行条件还是履行期限?不同观点甲

#公司事务1032 人看过

2023-12-06 17:45:08

公司破产的后果是什么呢?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一、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办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员工可以找管理人发放欠薪。由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

#公司事务1011 人看过

2023-12-06 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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