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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增加罚金刑但主刑轻于旧法的,应适用新法

新法增加罚金刑但主刑轻于旧法的,应适用新法对盗窃罪的基本罪,原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新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观点认为,新刑法规定的主刑较轻,但原刑法没有规定附加刑,所以对新刑法生效前的盗窃行为应当既适用新刑法判处主刑,又适用原刑法不判处附加刑。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处刑轻重的比较是法定刑幅度的比较,“并处罚金”是新刑法对盗窃罪处刑的组

#刑事案件939 人看过

2026-04-28 11:13:47

关于“跨法犯”的法律适用

关于“跨法犯”的法律适用在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时,还涉及“跨法犯”的法律适用问题。所谓“跨法犯”,是指行为开始于刑法生效之前而结束于生效之后的情况行为,即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由于“跨法犯”的行为一部分是在旧法有效期间,一部分却在新法有效期间,因而对这类犯罪处理时就有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即适用新法还是适用旧法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89条第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在这种情况下

#刑事案件1017 人看过

2026-04-28 11:13:21

刑法保护原则的内涵

刑法保护原则的内涵1.含义保护原则是国家根据保护自己国家和本国公民的利益的需要来决定本国刑法域外适用范围。不论犯罪发生在哪国领域,也不论犯罪人是哪国人,只要犯罪行为侵害了本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都应该适用本国刑法进行处罚。在国际法和刑法理论中,该原则亦称(国家或被害人)保护主义、消极的属人原则、自卫原则或安全原则。其中基于保护本国利益的立场而适用本国刑法的,称为“国家保护原则”或“国家保护主义”;基

#刑事案件884 人看过

2026-04-28 11:10:27

普遍原则的含义及渊源

普遍原则的含义及渊源普遍管辖原则,是指当一个国家既不是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国,也不是行为人和受害人的国籍国,甚至也不是犯罪行为的受害国时,该国仅仅基于行为人所犯的罪行是严重的国际罪行而对该案件具有刑事管辖权。该原则的设置理念是:最大限度地使危害了人类共同利益、撼动了国际社会公众良知的行为受到惩罚,不能因某个国家不是行为地国、行为人和受害人国籍国或受害国而对犯下国际罪行的人束手无策,也不能让该国成为罪犯

#刑事案件820 人看过

2026-04-28 11:02:49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

导读:证据开示是控辩双方在庭审前交换证据的制度,有助于保障被告人辩护权,但很多当事人不了解其操作规则。一、证据开示的范围1.控方应当开示的证据:​-指控犯罪事实的全部证据材料(包括有利和不利证据);​-侦查过程中形成的《讯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技术性证据。​2.辩方应当开示的证据:​-拟在庭审中提出的不在场证明、精神病鉴定等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名单及证言。二、开

#刑事案件964 人看过

2026-04-27 11:38:57

网络犯罪中的电子证据审查要点

导读:电子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流水)是网络犯罪案件的核心证据,但因其易篡改、难固定,需掌握审查规则。一、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审查1.收集程序:​-是否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提取;​-是否制作《电子数据提取笔录》并全程录像;​-远程调取时是否通过公安部“净网”平台进行。​2.存储要求:​-需存储于专用电子证据保管箱,防止数据被污染;​-提取后需制作哈希值校验文件,确保未被篡改。二、真实性认定的关键步骤1.

#刑事案件986 人看过

2026-04-27 11:38:32

虚假诉讼罪的认定与防范

导读:虚假诉讼罪是通过伪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骗取法院裁判的犯罪行为,近年呈高发态势,严重扰乱司法秩序。一、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1.主观故意:明知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仍提起诉讼;​2.客观行为:​-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合同、借条等证据;​-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通过虚假陈述、自认等方式误导裁判。​3.情节严重:​-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达100万元以上;​-致使他人经

#刑事案件1000 人看过

2026-04-27 11:38:06

聚众斗殴6大认知雷区(别踩红线)

1.“没动手就没事”:助威、递工具、开车接送同伙,可能被认定积极参加者担刑责。2.“双方都要3人以上才构罪”:单方3人以上即构罪(如一方1人、一方3人,3人方可构罪)。3.“未持械不升档”:明知同伙持械未制止/参与,可能被认定持械聚众斗殴,面临3-10年。4.“民事纠纷不构罪”:婚恋、邻里纠纷引发,若动机报复、破坏公共秩序,仍可能构罪。5.“正当防卫可免责”:双方均有斗殴故意,通常不成立正当防卫;

#刑事案件1073 人看过

2026-04-26 16:23:34

聚众斗殴罪辩护关键(从轻/不起诉/缓刑)

辩护抓手•主体抗辩:论证不属于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仅为一般参与者、尾随且作用小,争取不构罪。•从宽情节:抓自首(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从犯(次要辅助作用)、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可减基准刑40%以下)。•证据质证:核查聊天记录/监控/伤情鉴定,质疑“持械”认定(未携带、未展示、不知情且未配合)。典型结果:从犯+自首+赔偿谅解,可获不起诉(如2025年无锡郑某案);民间纠纷+谅解,符合条件可适用缓刑。

#刑事案件1028 人看过

2026-04-26 15:47:09

3分钟速览|聚众斗殴罪核心全解(法条+定罪+量刑)

核心法条《刑法》第292条:聚众斗殴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有多次、人数多规模大影响恶劣、公共场所/交通要道、持械4种情形之一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定罪要点:仅处罚首要分子(组织策划指挥)和积极参加者(起重要作用/直接致死致伤),一般参与者多按治安处罚。量刑标准:情节一般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4种加重情形(如持械)3-5年有期徒刑,再结合人数、次数、后果增刑罚

#刑事案件970 人看过

2026-04-26 15: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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