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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拆迁范围内具有居住与经营双重功能的房屋的性质认定及赔偿标准

对拆迁范围内具有居住与经营双重功能的房屋的性质认定及赔偿标准

裁判要点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涉案房屋最早建设于1978年,当事人自1980年就在该房屋内居住并从事经营,2008年取得

#行政纠纷902 人看过

2024-04-24 11:12:57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权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权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裁判要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根据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最高法行申8

#行政纠纷1001 人看过

2024-04-23 13:46:41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不予审查管辖权异议申请有何规定?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不予审查管辖权异议申请有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一)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二)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形式提出管辖异议,在二审程序中提出的。提出管辖异议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提出管辖异议的人必须是本案的被告。第二,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的,

#行政纠纷939 人看过

2024-04-22 14:58:39

一男三女自愿同居违法吗

一男三女自愿同居违法吗

一男三女自愿同居违法吗在我国现行宪法中明确规定,非婚姻关系中的男女自愿同居并不属于违法行为。公民享有同居的基本人权,只要双方出于自愿,并且没有对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害,便可以合法地居住在一起。如果这种同居涉及到“性交易”,构成了卖淫或嫖娼的违法行为,就会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有配偶者若与他人以公开的夫妻名义及长时间同居的方式并被公众广泛认可

#行政纠纷873 人看过

2024-04-20 14:38:53

最高法案例:未批先占的救济方式

最高法案例:未批先占的救济方式

☑裁判要点对于征地批复获得前的违法占地行为,在行政机关未出台补偿方案和补偿措施,涉案土地的补偿标准及补偿程序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司法权不能代替行政权进行先期裁量,应当由行政主体先行处理,因此,人民法院直接确定赔偿数额的裁判时机并不成熟。待涉案土地被依法批复征收之后,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履行相关的土地补偿安置义务,对涉案土地尚未补偿的部分予以补偿到位。若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安

#行政纠纷852 人看过

2024-04-18 14:47:30

拆违损失认定与信赖利益保护之间的衡量

拆违损失认定与信赖利益保护之间的衡量

裁判要点1.当事人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建设渔业生产设施,明显违反了《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的规定,其建设行为不具备合法基础,应对其养殖设施建设费用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2.政府部门在明知涉案区域位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情况下仍将涉案区域进行出租、转让用于生产经营,基于与政府部门签订的转让协议,当事人对于涉案区域养殖设施的建设投入具有部分合理

#行政纠纷988 人看过

2024-04-18 14:47:04

受托接送邻里孩子被指“非法营运”并罚款,判了!

受托接送邻里孩子被指“非法营运”并罚款,判了!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某交通运输局罚款一案,并发出案情通报。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受亲友邻里所托,自2021年10月下旬开始,每周末驾驶自家车辆接送亲友邻里孩子上下学。同年12月31日,某交通运输局现场检查时发现王某驾驶的面包车拉载6名未成年学生,因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将前述人员带往当地疫情防控卡点进行调查询问。2022年1月5日,该局立案

#行政纠纷965 人看过

2024-04-18 14:46:42

每日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2—117条

每日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2—117条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

#行政纠纷821 人看过

2024-04-18 11:23:49

每日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6—111条

每日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6—111条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

#行政纠纷1001 人看过

2024-04-17 13:48:01

每日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1—105条

每日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1—105条

第一百零一条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第一百

#行政纠纷818 人看过

2024-04-17 13: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