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参保和认定很多工友一听“单位不付”,就以为基金能马上垫,这个想法要掰正:
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不是单位一拒绝就自动启动。要看两件事凑不凑得上。
——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很硬的前提,单位已经依法参保缴费的,通常不按“单位拒付,基金先行支付”这条路处理。
——已经发生工伤,并完成工伤认定,已经认定为工伤后,职工或者近亲属可以拿着工伤认定决定书和相关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经办机构审核。
医疗费这块,规定里还有一道程序:社保经办机构会先给单位发书面催告,要求单位依法支付,单位到期仍不支付的,才由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待遇,属于可以考虑申请的情形之一;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登记备案,或者经过法定程序后仍拿不到待遇,也可能涉及先行支付,个案能不能走通,要看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先行支付不是替单位免账,基金垫了以后,依法应由用人单位偿还,制度的意思,是先让受伤职工的救治和基本待遇别断掉,再由基金去追偿。
手里材料别只留口头说法,工伤认定决定书、未参保或欠缴情形线索、催要记录、书面拒付、微信短信、录音等,都要按原样留好,这里说的是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不是医保报销,也不是商业意外险理赔,别把三套规则混在一起。
引用法条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