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特别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选民资格案件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处理决定,可在选举日五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法院需在选举日前审结。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宣告失踪: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受理后发出寻找公告,公告期三个月,期满无音讯则判决宣告失踪,并指定财产代管人。宣告死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或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死亡,公告期一年(意外事件公告期三个月),期满确认后判决宣告死亡,产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认定公民因疾病、伤残等原因无法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法院受理后,必要时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判决认定后为公民指定监护人,监护人代理其进行民事活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