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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 律师

贵州省 遵义

解答于 2026-07-21 14:23:01

一、先行收集证据 1. 务工证明:工地出入记录、排班记工本、工友证言、和包工头/项目部聊天记录 2. 工资欠款凭证:欠条、工资结算单、微信/短信对方认可欠薪金额的记录 3. 身份信息:包工头、施工单位名称、项目地址、发包方信息 二、维权途径 1. 向住建部门农民工工资专户投诉 携带证据到项目所在地住建局清欠办,或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线上提交,住建部门可直接督办施工企业发放工资,建筑行业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回款效率最高。 2. 劳动监察投诉 拨打12333,或到项目属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场立案;监察大队可责令包工头/公司限期支付,逾期可作出行政处罚。 3. 调解渠道 • 属地司法所免费人民调解,出具调解协议书后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具备强制执行力; • 工地项目部、村委会协调私下结算。 4. 司法兜底方案 1. 劳动关系清晰:申请劳动仲裁; 2. 劳务关系:直接向工地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小额诉讼,5千余元诉讼费极低,流程简易; 3. 多人可共同立案,合并处理降低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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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立伟 律师

山东省 日照

解答于 2026-07-18 14:10:19

您好!针对您“自离后是否还有工资”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您实际付出了劳动,公司就必须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公司不能以“自离”为由直接拒发工资。 结合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以下维权建议: 1. 法律底气 《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即使您没有提前通知就离职,公司最多只能主张您给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并要求赔偿,但也绝不能以此为由直接扣发全部工资。 2. 维权步骤 * 收集证据:请务必保存好能证明您在公司上过班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打卡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资条等。 * 先协商:您可以直接跟公司人事或老板沟通,明确表示只要回自己的劳动报酬,若对方以“自离无薪”为由拒绝,您可以提醒其这属于违法行为。 * 官方投诉:如果公司态度强硬,您可以拨打 12333 热线,或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介入督促公司限期支付。 * 劳动仲裁:若投诉无果,您可以在离职之日起 1年内,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 避坑提醒 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如去公司闹事、强行拿走公司财物等)来索要工资,这可能会让您从“受害者”变成“违法者”。 建议您先整理好相关证据,尝试与公司进行理性沟通。如果沟通无果,再采取上述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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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清华 律师

广东省 深圳

解答于 2026-07-16 18:29:17

失业金一次性领取政策(成都适用,结合你的情况:核定6个月、已领2个月,剩余4个月) 一、基础规则 正常状态下不能一次性全额取出,失业保险金法定按月发放,每月自动打至社保卡,分月发放,无法直接申请一次性结清全部6个月 。 二、唯一可一次性领剩余失业金的情形(成都本地政策) 只有领取失业金期间自主创业,才能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下未发放的失业金(你剩余4个月额度),满足全部要求才可办理: 1. 办理个体工商户/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本人; 2. 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在失业金领取期限内; 3. 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失业登记证明,到参保地就业服务局提交申请; 4. 审核通过后,剩余4个月失业金一次性发放,同时终止本次失业金领取资格,不再按月发放 。 三、其他常见情况说明 1. 单纯想一次性拿钱、无创业计划:无法办理,只能按月领取剩余4个月; 2. 找到新工作入职参保:失业金直接停发,剩余未领的4个月额度会保留,下次失业可合并领取,不能提前一次性支取; 3. 主动辞职/被动离职不影响一次性领取政策,核心门槛是创业营业执照。 四、你的现状总结 1. 总核定6个月,已领2个月,剩余4个月失业金; 2. 不开店创业:只能每月按时领,不能一次性取出全部; 3. 办理创业执照:可申请一次性领完剩余4个月,但不能一次性支取已经发放过的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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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龙 律师

河北省 石家庄

解答于 2026-07-16 17:58:51

公司未缴足(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可以追缴。一、追缴的法律依据与时效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性义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依职权进行追缴,或责令单位限期缴存。追缴时效:住房公积金的追缴没有时效限制。只要单位存在逾期不缴或少缴的情形,无论职工是否离职,均可进行追缴。二、追缴途径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职工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单位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要求公积金中心责令单位补缴。与单位协商:职工可先与单位沟通,要求单位对少缴部分进行补缴。三、追缴所需材料进行投诉追缴时,通常需准备以下材料(具体以当地公积金中心要求为准):身份证明:职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文书(如仲裁裁决书、法院裁判文书等)。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工资流水、工资条、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等,用于证明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以便核算应补缴的公积金差额。投诉材料:《住房公积金投诉申请书》(需写明投诉人及被投诉人信息、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四、补缴费用承担追缴的公积金中,单位欠缴/少缴的部分由单位补缴,个人应缴部分需由职工自己补缴(通常由单位代扣代缴或按规定补缴至公积金专户)。建议职工在收集充分证据后,直接向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在区管理部)提交投诉材料,由公积金中心依法进行核查和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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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立伟 律师

山东省 日照

解答于 2026-07-16 17:41:32

明确结论:只要您实际提供了劳动,哪怕只上了几天班或者突然离职(自离),公司都必须依法支付您这半个月的工资,无权以“未提前通知”为由直接拒发或全部扣除。 根据《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只要存在实际的劳动事实,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对应报酬。 针对您“突然离职或三天不到自动离职”的情况,具体规定与潜在风险如下: 1. 工资必须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 即使您没有提前打招呼直接走人,公司依然需要为您已经工作的这半个月支付工资。通常情况下,离职当月的工资会按照您的实际出勤天数进行折算。 2. 突然离职可能面临的“赔偿损失”风险 虽然公司不能直接扣光您的工资,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三日)。如果您未提前通知突然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赔偿责任:如果您的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了客观的实际经济损失(例如导致紧急订单违约等),公司有权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 * 扣款限制:即便公司要扣除损失赔偿,每月扣除的部分也不能超过您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司不能以此为借口“一刀切”不发工资。 3. 关于“违约金”的无效约定 部分公司可能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未提前30天离职需赔偿公司一个月工资”等惩罚性违约金条款。根据法律规定,除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这类直接扣除工资的违约金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 维权与处理建议 1. 收集证据:请务必保留好您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或排班表等,以证明您在这半个月里确实提供了劳动。 2. 友好协商:建议您主动联系公司,说明自己已实际工作半个月,要求按出勤天数结算工资。 3. 官方投诉:如果公司坚决拒发,您可以携带相关证据,直接拨打 12333 劳动保障热线,或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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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鑫 律师

山西省 太原

解答于 2026-07-14 23:08:08

学校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与认定理由如下:1. 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认定(适用于非在编/合同制教师) · 适用情形:若您属于民办学校教师、公办学校非在编(合同制)教师,与学校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学校)决定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本案认定:学校因“招生不理想”单方面决定不续签,属于学校主动不续签,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学校不能以“招生不理想”或“末位淘汰”等内部管理理由,免除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支付义务。2. 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认定(适用于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 · 适用情形:若您属于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与学校建立的是人事关系,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人事政策,不直接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补偿标准。 · 本案认定:编制内教师合同到期不续签,通常无强制性的经济补偿金,具体需看当地事业单位的聘用政策及双方聘用协议的约定。若学校因编制调整、岗位撤销等客观情况不续签,可能按当地政策或单位内部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无全国统一的法定补偿标准。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适用于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教师): · 计算基数:按您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按3倍计算,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 计算年限:您在学校干满3年,按3个月工资进行补偿(每满1年支付1个月,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满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算)。建议:请结合您的实际身份(编制内/非在编)与学校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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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新颖 律师

辽宁省 沈阳

解答于 2026-06-29 14:32:31

大专在校生签订实习协议、就业协议,约定7月1日转正,当事人因工作强度过大,计划转正节点正常离职,工厂强制要求签署劳动合同,否则索要3000元违约金,该工厂的要求大部分不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无需随意支付违约金,分阶段梳理法律边界如下。 第一,在校学生实习阶段的法律定性:未拿到毕业证的大专在校生,和工厂属于劳务/实习关系,并非标准劳动关系,但即便实习协议写了3000元违约金,只有企业实际支出专项培训费用、提供竞业限制两种法定情形才能主张违约金,单纯绑定转正、限制员工离职而设置的违约金,属于无效条款。工厂不能以实习协议为依据强行扣留钱款。 第二,7月1日转正后的离职规则:转正后双方即将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动者享有法定的自由择业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通知书,到期即可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工厂无权强制逼迫签订劳动合同,更不能拒绝办理离职。劳动关系成立后,除了专项培训、竞业限制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就业协议(三方协议)的特殊处理:如果是学校、学生、企业三方就业协议,若学生单方面不去报到入职,企业可以主张合理损失,但本案当事人已经完成全部实习,待到转正节点离职,不属于无故违约入职;工厂没有产生实际招聘、培训损失的情况下,无权直接索要3000元固定违约金,若企业主张损失,必须拿出实际支出的票据举证,否则法院不会支持。 第四,维权实操方案:1. 到期前30天书面提交离职申请,保留送达记录;2. 明确拒绝支付3000元违约金,告知对方该条款违法;3. 工厂扣押工资、档案或者阻挠离职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应法条 1.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专项培训)和第二十三条(竞业限制)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阻拦。 ​ 3.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过高或者没有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调低甚至不予支付,工厂无实际损失时3000元违约金无需履行。 ​ 4.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三方协议违约金不得过分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损失,用人单位不得强制毕业生入职。 ​ 5.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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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格 律师

广东省 深圳

解答于 2026-06-26 10:00:31

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这18个月的养老保险,并且公司每月给的200元补助不能替代缴社保的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任何形式的“协商”或“补贴”来免除。你提到的每月200元保险补助,在法律上不能替代社保缴纳,即使你当时同意了,这个约定也因为违反法律而无效。 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具体说明 补缴年限: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是可以补缴的。所以,你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入职后、未给你上社保那18个月的养老保险。 补缴的责任:补缴时,公司需要承担单位应缴纳的部分,你自己也需要承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这笔费用通常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你的历年工资收入来核定缴费基数。 “补助”的处理:公司每月给的200元“保险补助”,属于公司以补贴形式替代社保的无效行为。它不能冲抵公司应为你补缴社保的法定义务。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你提到是“今年交保险时签的”,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可以主张的权益点。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在入职的前18个月里都没有签合同,可以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到满一年这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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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广吉 律师

北京市 北京

解答于 2026-06-25 20:57:22

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且以员工超龄为由辞退的,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一、法律依据与经济补偿条件 未缴纳社保的解除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的支付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若劳动者因单位未缴纳社保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超龄辞退的特殊性 对于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或55周岁)的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可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不再受《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缴纳的强制规定调整。但若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单位已存在未缴纳社保的情形,劳动者仍可主张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且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拖延处理的后果 若劳动者未及时主张权利,可能因超过仲裁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同时,拖延处理还可能导致证据灭失,增加维权难度。 四、专业律师的价值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专业律师能够协助梳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明确责任比例,制定赔偿方案。同时,律师还能在必要时代表当事人进行谈判或诉讼,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自行处理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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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燕飞 律师

广东省 深圳

解答于 2026-06-25 17:06:55

别担心,暑期工被拖欠工资在法律上是受保护的,你有权拿回自己的辛苦钱。 虽然暑期工通常不认定为“劳动关系”,但你们之间形成了受《民法典》保护的“劳务合同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对方就必须支付报酬,不能以“没签合同”为由赖账。 建议按以下步骤维权: 1. 紧急行动:先协商,再投诉 · 当面协商并留痕:直接找老板或财务沟通,明确告知拖欠工资违法。同时用微信文字或录音记录下对方承认欠薪但“暂缓支付”的过程,这也能作为证据。 · 劳动监察投诉(最快途径):协商无果,直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拨打 12333 热线。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这是行政手段,不收费、流程相对较快。 2. 如果投诉无效:直接去法院起诉(关键) 注意:由于你们是劳务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常不受理暑期工的案件。因此,投诉解决不了,不用走仲裁,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案由是“劳务合同纠纷”。 · 起诉成本:案件受理费较低(比如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 · 如何操作:带上起诉状、证据和你、公司的身份信息,去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3. 特别提醒:证据决定成败 没有合同没关系,现在立刻动手收集: · 身份证明: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 工作证明:工服、工牌、考勤记录、排班截图、工作群聊天记录。 · 欠薪证明:之前的工资转账记录、催要工资的

冯燕飞等 46 位律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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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
2026-07-21 14:23:01

一、先行收集证据 1. 务工证明:工地出入记录、排班记工本、工友证言、和包工头/项目部聊天记录 2. 工资欠款凭证:欠条、工资结算单、微信/短信对方认可欠薪金额的记录 3. 身份信息:包工头、施工单位名称、项目地址、发包方信息 二、维权途径 1. 向住建部门农民工工资专户投诉 携带证据到项目所在地住建局清欠办,或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线上提交,住建部门可直接督办施工企业发放工资,建筑行业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回款效率最高。 2. 劳动监察投诉 拨打12333,或到项目属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场立案;监察大队可责令包工头/公司限期支付,逾期可作出行政处罚。 3. 调解渠道 • 属地司法所免费人民调解,出具调解协议书后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具备强制执行力; • 工地项目部、村委会协调私下结算。 4. 司法兜底方案 1. 劳动关系清晰:申请劳动仲裁; 2. 劳务关系:直接向工地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小额诉讼,5千余元诉讼费极低,流程简易; 3. 多人可共同立案,合并处理降低时间成本。

庞立伟
2026-07-18 14:10:19

您好!针对您“自离后是否还有工资”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您实际付出了劳动,公司就必须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公司不能以“自离”为由直接拒发工资。 结合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以下维权建议: 1. 法律底气 《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即使您没有提前通知就离职,公司最多只能主张您给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并要求赔偿,但也绝不能以此为由直接扣发全部工资。 2. 维权步骤 * 收集证据:请务必保存好能证明您在公司上过班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打卡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资条等。 * 先协商:您可以直接跟公司人事或老板沟通,明确表示只要回自己的劳动报酬,若对方以“自离无薪”为由拒绝,您可以提醒其这属于违法行为。 * 官方投诉:如果公司态度强硬,您可以拨打 12333 热线,或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介入督促公司限期支付。 * 劳动仲裁:若投诉无果,您可以在离职之日起 1年内,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 避坑提醒 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如去公司闹事、强行拿走公司财物等)来索要工资,这可能会让您从“受害者”变成“违法者”。 建议您先整理好相关证据,尝试与公司进行理性沟通。如果沟通无果,再采取上述法律途径维权。

曹清华
2026-07-16 18:29:17

失业金一次性领取政策(成都适用,结合你的情况:核定6个月、已领2个月,剩余4个月) 一、基础规则 正常状态下不能一次性全额取出,失业保险金法定按月发放,每月自动打至社保卡,分月发放,无法直接申请一次性结清全部6个月 。 二、唯一可一次性领剩余失业金的情形(成都本地政策) 只有领取失业金期间自主创业,才能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下未发放的失业金(你剩余4个月额度),满足全部要求才可办理: 1. 办理个体工商户/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本人; 2. 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在失业金领取期限内; 3. 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失业登记证明,到参保地就业服务局提交申请; 4. 审核通过后,剩余4个月失业金一次性发放,同时终止本次失业金领取资格,不再按月发放 。 三、其他常见情况说明 1. 单纯想一次性拿钱、无创业计划:无法办理,只能按月领取剩余4个月; 2. 找到新工作入职参保:失业金直接停发,剩余未领的4个月额度会保留,下次失业可合并领取,不能提前一次性支取; 3. 主动辞职/被动离职不影响一次性领取政策,核心门槛是创业营业执照。 四、你的现状总结 1. 总核定6个月,已领2个月,剩余4个月失业金; 2. 不开店创业:只能每月按时领,不能一次性取出全部; 3. 办理创业执照:可申请一次性领完剩余4个月,但不能一次性支取已经发放过的2个月。

张海龙
2026-07-16 17:58:51

公司未缴足(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可以追缴。一、追缴的法律依据与时效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性义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依职权进行追缴,或责令单位限期缴存。追缴时效:住房公积金的追缴没有时效限制。只要单位存在逾期不缴或少缴的情形,无论职工是否离职,均可进行追缴。二、追缴途径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职工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单位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要求公积金中心责令单位补缴。与单位协商:职工可先与单位沟通,要求单位对少缴部分进行补缴。三、追缴所需材料进行投诉追缴时,通常需准备以下材料(具体以当地公积金中心要求为准):身份证明:职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文书(如仲裁裁决书、法院裁判文书等)。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工资流水、工资条、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等,用于证明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以便核算应补缴的公积金差额。投诉材料:《住房公积金投诉申请书》(需写明投诉人及被投诉人信息、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四、补缴费用承担追缴的公积金中,单位欠缴/少缴的部分由单位补缴,个人应缴部分需由职工自己补缴(通常由单位代扣代缴或按规定补缴至公积金专户)。建议职工在收集充分证据后,直接向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在区管理部)提交投诉材料,由公积金中心依法进行核查和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