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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劳资纠纷: 在一个店里上班两年 入职前18个月没给上保险 给的每个月200保险补助 后六个月给上的保险 员工有权让用人单位补缴养老保险差额部分吗 帮问助手:每月工资收入多少? 当事人:三千元 帮问助手:有无签订劳动合同? 当事人:今年交保险时签到 之前入职没有签

2026-06-26 10:00:31

律师解答13条

杨阳

北京市 北京

您好,具体说说什么情况,我可以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解答于 2026-06-26 23:40:59

李玉红

辽宁省 沈阳

你好你可以具体说说我给你分析一下啊啊

解答于 2026-06-26 22:51:34

李鑫

山西省 太原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具体陈述一下您的问题

解答于 2026-06-26 19:11:41

熊枫

海南省 海口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了解一下

解答于 2026-06-26 17:58:03

徐熳

广东省 深圳

您有法律问题或纠纷可向我1v1详细咨询

解答于 2026-06-26 17:07:13

吕粲

云南省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把你的问题详细说一下,我给你分析。

解答于 2026-06-26 17:02:52

查看全部 13 条解答

热门法律问答

孙先格 律师

广东省 深圳

解答于 2026-06-26 10:00:31

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这18个月的养老保险,并且公司每月给的200元补助不能替代缴社保的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任何形式的“协商”或“补贴”来免除。你提到的每月200元保险补助,在法律上不能替代社保缴纳,即使你当时同意了,这个约定也因为违反法律而无效。 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具体说明 补缴年限: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是可以补缴的。所以,你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入职后、未给你上社保那18个月的养老保险。 补缴的责任:补缴时,公司需要承担单位应缴纳的部分,你自己也需要承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这笔费用通常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你的历年工资收入来核定缴费基数。 “补助”的处理:公司每月给的200元“保险补助”,属于公司以补贴形式替代社保的无效行为。它不能冲抵公司应为你补缴社保的法定义务。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你提到是“今年交保险时签的”,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可以主张的权益点。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在入职的前18个月里都没有签合同,可以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到满一年这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

孙先格等 13 位律师已回复

徐祎辉 律师

辽宁省 沈阳

解答于 2026-06-21 20:18:59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扣除员工工资有严格法定限制,仅能在劳动者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单位实际经济损失时,才可按月扣除不超过当月工资20%的金额,同时单位必须提供设备损坏、损失金额的完整客观证据,单纯口头主张损坏不能直接扣薪。老板无充分证据直接扣除5600元工资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监察仅调解退回2300元,剩余扣款未全额返还,你有权继续维权。 劳动监察调解不具备强制终局效力,即便签署调解材料,只要你不认可剩余扣款结果,依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全额返还被克扣工资。你需要整理好工资发放记录、监察调解记录、单位无法证明你损毁电缆设备的相关证据,在知道权益受损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返还剩余全部克扣薪资。 仲裁审理过程中,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老板若无法出示你故意损坏设备、损失金额5600元的有效凭证,仲裁委会认定该扣款行为违法,支持你要求全额退还工资的诉求。若仲裁裁决后单位仍拒不履行,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回全部被扣款项。

徐祎辉等 37 位律师已回复

朱征 律师

河南省 濮阳

解答于 2026-06-21 18:16:46

1. 当年签署的“公司后续免责”协议依法无效,不能免除公司的工伤赔偿或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2. 店长带队的单位团建活动属于工作延伸,受伤本可认定工伤,但工伤认定1年法定申请时效已过,无法再走工伤保险行政理赔流程。 ​ 3. 公司无权单方面强制调岗,调岗必须双方协商一致;若调岗加重伤情、降薪或带有惩罚性,你有权直接拒绝。 ​ 4. 仍可通过人身损害民事诉讼主张赔偿差额,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3年,若未超期可全额主张法定赔偿,已支付的4000元可予以抵扣。   一、“免责协议”的法律效力:法定无效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协议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属于法定无效条款;同时该协议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法定权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 。 - 即便你签字领取了4000元,也不代表你放弃了全部赔偿权利,仍有权就未足额赔偿的部分继续主张权益。 ​ - 司法实践中,此类工伤私了协议若赔偿金额远低于法定标准,还会被认定为显失公平,劳动者可申请撤销并主张足额赔偿。 二、工伤认定的路径与时效限制 1. 团建受伤的工伤定性 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四条,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受伤,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依法可认定为工伤 。店长带队爬山属于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活动场所视为工作场所延伸,符合工伤认定的核心要件。 ​ 2. 时效已过的后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定时效为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计算 。 - 若已超过1年且无时效中止、中断的法定事由(如因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被耽误的时间),人社部门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获赔。 ​ - 时效经过不代表实体权利消灭,只是丧失了行政认定工伤的途径,仍可通过民事侵权路径索赔。 三、公司调岗的应对方式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核心内容,变更岗位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公司无权单方强制调岗 。 1. 合法单方调岗仅有的法定情形 仅当你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被证明不能胜任当前岗位时,公司才可依法合理调岗,且调岗需同时满足: - 岗位与你的身体条件、能力匹配,不得加重脚踝伤情; ​ - 薪资待遇不得降低; ​ - 不具备侮辱性、惩

朱征等 35 位律师已回复

张雅槟 律师

河南省 平顶山

解答于 2026-06-20 20:18:01

你完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追回剩余欠薪,即便无胁迫证据、无结清协议也可维权。 法律分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有权获得足额劳动报酬,即便老板被羁押,其支付欠薪的民事责任也不会被免除。你仅收到2000元,远低于五六千的实际欠薪总额,仅发送的结清短信,在无书面协议佐证、欠薪事实清晰的前提下,不具备完全消灭债权的法律效力。劳动监察部门可依职权主动调查核实欠薪情况,即便你无胁迫相关证据,也可通过调取用工记录、核实工资标准,认定剩余欠薪的合法性,支持你追回差额部分的诉求。 解决办法 第一,你第一时间固定全量证据,留存能证明你提供劳动的工牌、考勤记录、工作相关内容,以及2000元的收款凭证,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直接佐证实际欠薪总额和仅收到部分款项的事实。 第二,你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材料,清晰说明欠薪五六千、仅收到2000元、未签署任何结清协议的完整情况,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依职权介入调查,核实欠薪事实。 第三,你同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供工友证言、过往工资发放记录等辅助材料,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调查流程,推动部门向用工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要求其补足剩余欠薪差额。 第四,你全程不签署任何确认全部工资已结清的书面材料,不认可对方提出的2000元结清全部欠薪的不合理主张,坚持追回剩余欠薪的核心诉求。 第五,若劳动监察介入后仍未补足差额,你直接向属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凭借完整证据链拿到支持你诉求的生效裁决,后续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老板名下的个人财产中划扣剩余欠薪,彻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雅槟等 32 位律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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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动态

范雪敏
17小时前

在你是全责方的情况下,伤者的伤残鉴定费应由你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在保险限额内),不需要你个人额外掏钱。 这个结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险公司如果拒赔是站不住脚的。 法律怎么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鉴定费属于"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伤者做伤残鉴定,是为了确定事故造成的具体损失程度(即伤残等级),这是理赔工作的一部分,也是依法维权的必要环节。 各地法院判例一致支持: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包括贵州高院、吉林省长安网公布的案例等)均依据《保险法》第六十四条,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以"合同约定不赔"或"属于间接损失"为由的抗辩,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关于"2600元"的补充说明 这个费用合理:司法实践中,伤残鉴定的费用一般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2600元在合理范围内,属于正常的鉴定成本。 最终承担方:如果伤者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依法判决鉴定费由败诉方(即你方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只要鉴定结论被法院采纳,这笔费用就应由保险公司赔付

孙先格
17小时前

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这18个月的养老保险,并且公司每月给的200元补助不能替代缴社保的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任何形式的“协商”或“补贴”来免除。你提到的每月200元保险补助,在法律上不能替代社保缴纳,即使你当时同意了,这个约定也因为违反法律而无效。 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具体说明 补缴年限: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是可以补缴的。所以,你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入职后、未给你上社保那18个月的养老保险。 补缴的责任:补缴时,公司需要承担单位应缴纳的部分,你自己也需要承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这笔费用通常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你的历年工资收入来核定缴费基数。 “补助”的处理:公司每月给的200元“保险补助”,属于公司以补贴形式替代社保的无效行为。它不能冲抵公司应为你补缴社保的法定义务。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你提到是“今年交保险时签的”,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可以主张的权益点。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在入职的前18个月里都没有签合同,可以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到满一年这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

范雪敏
昨天

只有手机号,起诉1000元是有可能立案的,但关键在于你能否提供足以锁定对方身份的信息。 1. 金额不是障碍,被告信息是关键 起诉不设金额下限,1000元完全可以起诉,诉讼费通常也就几十块钱。但根据法律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要能提供对方姓名、身份证号或住址等信息,足以让他人将其区分开来。 2. 只有手机号,如何补全信息? 你可以尝试通过以下几个合法渠道查询: 先尝试自查:如果钱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的,可以尝试申请电子转账凭证,看是否能显示对方部分姓名或账户信息;也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对方姓名,看是否有相关记录。 委托律师调查:律师可以凭调查令前往电信运营商处,调取该手机号的实名注册信息。这是最有效的方式,但会产生律师费。 申请法院协助:立案时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请求协助查询被告信息。部分法院有成熟的协查机制,但最终取决于法院是否支持。 3. 实际操作建议 考虑到1000元的金额和查询成本,诉讼并不一定是最划算的选择。建议你先走两步看看: 先查后决定:按上面的方法先尝试查询对方信息。如果成本过高(比如必须请律师),就需要评估诉讼是否值得。 法院有协查机制:像长沙望城法院、鄂托克旗法院等,都有通过“问、调、查、函”等方式协助当事人查询被告信息的实践,你可以主动向立案庭咨询。

李德红
昨天

一、基础定性: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 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普通诈骗罪刑事立案起点为3000元,1000元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常规按治安违法受理处理。 (一)治安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1. 普通情节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 较重情节(多次诈骗、拒不配合、销毁证据、逃避传唤等)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特殊情形:可能转为刑事追责(⚠️重点例外) 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即便单笔仅1000元,公安机关可刑事立案追究诈骗罪: 1. 多次诈骗:3个月内实施3次及以上诈骗行为; 2. 侵害弱势群体:诈骗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人财物; 3. 其他恶劣情节:曾因诈骗受过处罚、以救灾/扶贫名义诈骗、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4. 金额接近3000元且叠加上述情节,属于“情节恶劣”,符合刑事追诉条件。 二、民事责任(必须退赔) 无论是否拘留罚款,行为人都负有返还被骗1000元的法定义务: 1. 派出所调解阶段,会责令行为人当场退还受害人钱款; 2. 若行为人拒不退还,受害人可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财产并主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三、办案流程补充 1. 受害人携带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身份信息到辖区派出所报案; 2. 民警受理后调查取证,核实诈骗金额、情节、行为人年龄; 3. 区分普通治安违法/涉刑案件,分别作出治安处罚决定书或刑事立案侦查; 4. 处罚记录会留存公安系统,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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