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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合伙纠纷法律适用问题归集(二)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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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7:40:35

董嘉欣

董嘉欣 律师

北京观韬中茂(广州) 律师事务所

  3、合伙合同约定合伙各方以共同借用第三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式实施合伙事务的,是否影响合伙合同效力?

  合伙合同约定合伙各方以共同借用第三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增值税发票等方式实施合伙事务的,人民法院应根据约定的借用方式分别确定其法律效力。如约定的借用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禁止规定,该条款无效。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伙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4、合伙人诉请确认合伙份额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合伙人诉请确认合伙份额的,人民法院应进行释明,要求其明确诉请的是确认出资比例、盈余分配比例或是亏损承担比例,并依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及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引用法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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