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前科并不必然导致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是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因此,判断一个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而不是其是否有过前科。前科只是评估“社会危险性”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而非唯一决定因素。
引用法条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