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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之内部资料不得含有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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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14:23:36

王瑞

王瑞 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内部资料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引用法条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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