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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一周年:是“婚姻的救命稻草”,还是“离不掉的枷锁”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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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1:48:23

曾纯

曾纯 律师

重庆西田律师事务所

  自从《民法典》设立“离婚冷静期”以来,关于它的争议就没停过。有人拍手叫好,认为这能有效遏制冲动离婚,给婚姻一个缓冲;也有人痛心疾首,认为这是在给家暴、冷暴力受害者增加逃生难度,是“和稀泥”式的立法。

  冷静期实施至今,我们到底看到了什么?

  从数据上看,冲动离婚确实减少了。以前那种“因为今天谁洗碗”“因为忘记买酱油”就冲进民政局闹离婚的夫妻,在30天的冷静期内,大多选择了撤回申请。这说明,对于很多“假性破裂”的婚姻,冷静期确实起到了“刹车”的作用,让双方有机会重新审视关系,或者至少让情绪落地。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冷静期救不了“真性死亡”的婚姻,更不该成为施暴者的“拖延战术”。

  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如果一方存在家暴、遗弃、虐待、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者双方根本无法就财产、抚养权达成一致,当事人应当直接走“诉讼离婚”程序。在诉讼中,不存在所谓的“冷静期”,法院会根据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

  然而,现实中仍有不少受害者因为不懂法,被对方忽悠去民政局,结果在冷静期内被对方威胁、骚扰,甚至被迫撤回申请。这是普法教育的缺失,而不是制度本身的恶。

  我们要明白,冷静期的初衷,是让婚姻回归理性,而不是让婚姻变成牢笼。它考验的是夫妻双方的沟通能力,更是司法系统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对于真正想离的人,冷静期只是30天;对于不想离的人,这30天是最后的挽回机会;而对于那些试图利用规则作恶的人,法律自有雷霆手段。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但若缘分已尽,法律也绝不强留。冷静期不是枷锁,它是给冲动踩下的刹车,也是给理性留出的出口。关键在于,你是否懂得在规则的框架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新婚姻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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