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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什么?什么标准?补给谁?

#征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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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11:38:42

郭佳雪

郭佳雪 律师

黑龙江华谷牧云律师事务所

      不少第一次遇到征收的农民朋友都会有疑问:征收土地,补偿有哪些?标准如何确定?都是补偿给我农民个人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明确,农村征地补偿不再以年产值的倍数为标准,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的方式来确定。因此,区片综合地价直接关系到被征收土地一亩值多少钱。实践中,不同地方不同项目的补偿没有全国统一标准,一般以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虽然不能确切知道各个地方的综合地价,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征收方告知只有一亩几百元的补偿肯定是不合理的。

  遇到征地,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附着物及房屋拆迁补偿费等,其中土地补偿费是补偿给村集体,而安置补助费、青苗附着物及房屋拆迁补偿费是补给被征收人个人。

  而且,必须先补偿后搬迁,各项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如果征收方要求先搬迁,后补偿,那么农民朋友可以直接拒绝。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了征地补偿的大原则: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所以,除了上述提到的几种补偿,对于农民的补偿还应当加上社会保障费用,因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即便老了,靠着土地也饿不着,但是土地被征收了,未来的生计就必须依靠完善的社会保障来提供,这点由县级以上政府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