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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劳资纠纷

806浏览

2026-08-13 11:32:53

庞立伟

庞立伟 律师

山东名律(岚山)律师事务所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通常为45天,最长不超过60天。具体计算方式及延期规则如下:

  1.标准审理期限

  *起算时间: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而非申请人提交材料之日)。

  *结案时限:仲裁庭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件。

  2.延期规定

  *延期条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

  *批准流程: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延期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3.特殊情形(期限重新计算)

  若案件出现以下情形,仲裁期限将从决定追加、受理增加/变更请求、或接受移送之日起重新计算:

  *仲裁庭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

  *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从补正之日起算);

  *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

  *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

  4.逾期处理

  若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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