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是否有权请求发包人对其施工工程折价补偿?

#建筑工程

856浏览

2023-11-26 16:33:51

吕粲

吕粲 律师

云南博仲律师事务所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发包人与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因此,在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且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发包人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按月发放十余年的工亡抚恤金,遇上经营不善的用人单位,怎么办?
上班途中车祸受伤,侵权方已赔,单位还要赔吗?
工作超8小时、事故非主责、回家路线也合理,是否工伤?
工伤事故理赔
岳父有案底女婿能当村干部吗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