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于 2024-10-14 05:35:14
#劳资纠纷
2024-10-14 05: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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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05: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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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0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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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3 01: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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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8: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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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3: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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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06: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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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11: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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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6 06: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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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压扣1000元工资属于明确违法行为 1. 用工主体不能无故克扣工资 依据《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正常提供一个月劳动,用人单位必须足额发放全部约定工资,无正当理由扣押、压减工资1000元属于克扣劳动报酬,本身违规。 2. 16-18周岁属于合法未成年工 已满16周岁可以合法务工,受劳动法完整保护;老板不能以年纪小、离职为由随意扣钱,仅法律禁止安排重体力、高危、夜班等限制岗位,工资权益和成年劳动者一致。 3. 不存在“干不满多久扣工资”的合法潜规则,哪怕短期干满一个月离职,薪资必须全额结清。 二、证据收集清单 1. 考勤记录:打卡截图、排班表、上班聊天记录、工友证言; 2. 薪资约定证据:入职时谈好月薪的聊天、录音、工价纸条; 3. 劳动关系凭证:工牌、工装、工作内容记录、和老板沟通发薪、扣1000元的聊天/录音; 4. 工资发放记录(如有过往转账)。 三、维权分步操作 1. 先和老板书面协商 文字告知法律规定,要求3日内全额发放被压的1000元工资,全程留聊天记录;不要口头沟通,文字可作为投诉证据。 2. 行政投诉(最适合未成年,免费高效) 1. 12333人社劳动保障热线:拨打后说明情况(16-18岁务工、干满一月被扣1000工资),人社劳动监察大队会上门责令老板补发; 2. 同步拨打12345政务热线转接劳动监察。 3. 司法兜底 若监察调解无效: •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全程免费,不收取诉讼费; • 金额小案情简单,仲裁会快速裁决,裁决后老板拒不付钱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成年劳动者仲裁部门会优先处理、重点保护。
答 单方延迟试用期不合法,协商一致且不超法定上限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明确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变更试用期本质上是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生效。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延迟,属于违法行为,延迟决定自始无效,劳动者有权直接按照原约定时间转正。即便双方协商一致,延迟后的总时长也必须符合法定上限,超出部分同样无效。 解决办法 1. 整理留存完整核心证据整理收集手中原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文件,保存用人单位提出延迟试用期的通知、沟通记录,明确标注原试用期到期时间、用人单位延迟通知发出时间,保留全部原始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用人单位单方延迟试用期的事实,为后续维权提供扎实依据,保证维权过程中诉求有充分支撑。 2. 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带着整理好的证据,明确向用人单位提出异议,说明单方延迟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原约定时间办理转正手续,按照转正标准发放工资。表达自身诉求时保持理性,明确自身底线,争取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转正时间和薪资标准,落实自身合法权益,该方式处理成本最低,解决速度最快。 3. 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举报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携带整理好的全部证据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举报,说明用人单位单方延迟试用期的违法事实,提出转正和薪资调整诉求。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确认违法事实后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办理转正手续,补足薪资差额,快速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4.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若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后仍未解决争议,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全部证据,要求确认原试用期到期后已经转正,裁决用人单位按照转正标准支付工资,补足延迟期间的薪资差额。仲裁委员会会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作出裁决,确认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仲裁程序彻底落实权益。 5. 离职后主张额外赔偿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拒绝延迟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答 通常情况下,公司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一般不需要直接面对顾客进行赔偿。 这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这意味着,当你正在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比如维修、送货、清洁等)时,如果不小心损坏了顾客的东西,赔偿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是公司,而不是你个人。顾客应当直接向公司索赔,公司不能拒绝。 公司赔偿后,会向员工追偿吗? 这是你最关心的问题。答案是:只有在员工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公司赔偿后才有权向员工追偿。 法律这样规定,既保护了劳动者(避免因一般工作失误而承担过重责任),也督促员工认真履职。 两者的区别非常关键: · 故意:明知行为会造成损害,仍然去做。 · 重大过失:严重违反基本操作规程或常识,达到了连普通人都难以理解的程度。比如维修工明知刹车失灵还强行试车导致事故。 · 一般过失:工作中正常、非故意的失误。比如不小心碰倒了一个展示品。 · 这种情况,员工通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几个真实案例帮你理解 为了帮你更直观地判断自己的情况,可以参考法院的判例: · 公司承担责任,员工无责:修理厂员工驾驶维修好的车辆通过车间后门时,因卷帘门未完全升起导致车辆损坏。法院认为,员工已尽到一般注意义务,不构成重大过失,公司赔偿8万元后不能向员工追偿。 · 公司承担,员工酌定赔偿:珠宝店营业员在接待顾客时,项链被调包丢失。法院认为其未履行贵重物品的高度注意义务,构成重大过失。最终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但员工需赔偿项链价值的10%。 · 公司承担,员工酌定赔偿:某工厂工人违规在升降梯上蹦跳导致设备损坏。法院认定其行为不构成重大过失(设备本身有问题),驳回了公司的索赔请求。
答 您遇到的这个问题,核心是两个争议:工资该按多少算,以及对方能不能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我为您逐一分析。 第一个问题:工资该按5100元/月还是3000元/月算? 从法律上讲,您和店员之间已经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既然第一个月是按5100元/月(4800+300饭补)发的,这就相当于双方已经用实际履行行为认可了这个工资标准。 店员第二个月虽然只干了7天就突然离职,但这7天的工资,原则上还是应该按5100元/月的标准来计算。您单方面提出“临时工只给3000元/月”,确实缺少法律依据。所以,这7天应付工资 = 5100 ÷ 21.75(法定月计薪天数)× 7 ≈ 1641元(到手会比这个少一点,因为还要扣个税和您本应承担的社保个人部分)。 第二个问题:没签劳动合同,她真的能要到双倍工资赔偿吗? 这是您最需要警惕的一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键在于:法律规定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您的店员只干了37天,满打满算,她唯一可能主张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仅仅是对应第31天到第37天(也就是第二个月的前7天)。也就是说,即便她申请劳动仲裁并获胜,理论上最多也只能多拿到这7天的另一份工资(约700-800元),而不是5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