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亦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区分(六)

#企业法务

1070浏览

2025-09-05 13:46:36

董嘉欣

董嘉欣 律师

北京观韬中茂(广州) 律师事务所

  分支机构设立的区分:

  (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由于本质上为自然人,不能设立分支机构。因此,虽然《个体工商户条例》在2011年修订后取消了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此前只能有一、二个帮手,三、五个学徒),但由于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规模一般较小。

  (2)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法》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因此,一般来说,个人独资企业的规模比个体工商户的规模大。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亦可以设立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引用法条

《公司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天津被刑事拘留家属该怎么办
上海买房定金能退吗
故意伤害无罪案例
绵阳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
物业服务不好,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