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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需要交哪些公证文件

#涉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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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 09:45:40

董嘉欣

董嘉欣 律师

北京观韬中茂(广州) 律师事务所

      广义上,离婚诉讼中,如所涉夫妻任一方的国籍或经常居住地、婚姻缔结地、财产所在地等要素中,任一要素在中国领域外,均可认定为涉外离婚诉讼。那涉外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哪些文件需要公证认证?

  起诉方(即原告)应提交民事起诉状或起诉文书;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材料;以及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如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财产的相关证明;涉及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

  关于公证认证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19】19号)规定,若在中国法院起诉,涉及在境外形成的公文书证、身份关系等材料应该进行公证和认证。因此,在国外形成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亲子关系证明等需要进行公证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