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条梳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规定

#综合咨询

896浏览

2026-08-20 09:42:07

龚永青

龚永青 律师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的规定,负责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有关工作。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支持洁净煤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推动煤炭清洁高效燃烧和转化,促进煤炭分质分级利用,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国家鼓励发展煤电联营,支持煤炭开采和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布局,有序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发展,淘汰落后用煤技术和设备,采用先进煤电技术降低供电煤耗,推进煤电、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用煤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引用法条

生态环境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上海买房定金能退吗
故意伤害无罪案例
绵阳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
物业服务不好,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酒驾撞车主动赔2万!我拦住贪钱的朋友:这1万5横财,千万别碰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