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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期多久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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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9:29:27

季思嘉

季思嘉 律师

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申请复核的期限为收到认定书/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工作日,不含周末节假日)内,须书面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同一事故仅限复核一次。

  一、期限与流程要点

  起算点: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算,不是出证日。

  时长: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过期不候,交管部门书面通知不予受理。

  受理与审结:上级交管部门收到即受理(除逾期情形),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审查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责任划分及程序合法性。

  次数:同一事故复核以一次为限;复核审查期间向法院起诉并被受理的,终止复核。

  递交渠道:可经原认定交管部门转交(其2日内移送),也可直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交。

  二、申请书必备内容

  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如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证人证言、新监控等),仅写“不服”会被打回。

  三、核心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当事人自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同一事故复核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2条:通过原机关提出的,原机关2日内移送;直接向上级提出的,上级通知原机关5日内交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3-74条:上级收到即受理(逾期除外),30日内审查并作复核结论,原则书面审查,必要时听各方意见。

  附注:事故认定书属证据而非具体行政行为,不能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唯一救济就是3日内复核。

引用法条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统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证式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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