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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未履约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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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6:46:40

曹清华

曹清华 律师

广东格典律师事务所

  合同到期但未履行完毕完整处理方案

  一、法律定性:到期未做完属于违约

  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一方仍有核心义务没完成,属于迟延履行违约,依据《民法典》第577条,守约方有权追责;即便合同日期到期,结算、违约追责条款永久有效,不受合同终止影响。

  二、分4步实操处理(从温和到诉讼)

  第一步:先协商,两种解决方向

  1.延期履约(你还需要对方完成)

  双方书面补充协议,写明:延期截止日期、逾期违约金、未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是否额外付费;微信文字/纸质签字都可,固定变更期限证据。

  2.终止合同、退款/赔偿(不需要对方继续做)

  直接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未履约部分对应的款项,同时索要逾期违约金、实际损失。

  第二步:协商无果,书面正式催告(必备取证)

  发送《履约催告函》(微信+EMS快递双渠道),内容包含:

  1.合同编号、到期时间、未完成事项清单;

  2.限定10–15日内全部完工;

  3.逾期不履行将解除合同、起诉索要违约金与损失;

  4.保留快递面单、送达截图、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第三步:对方仍拒绝履约,主张4类法定赔偿

  1.继续履行:标的能完成、你仍需要,法院可强制对方做完(定制服务、货物、工程适用);

  2.退还对应款项:未完成部分对应的费用全额返还;

  3.违约金:合同有约定按约定算;无约定按资金占用利息、实际损失计算;

  4.赔偿损失:因对方逾期造成的额外开支、经营亏损(直接损失+可预见的收益损失)。

  第四步:司法维权(催告无效)

  1.有仲裁条款:向约定仲裁委申请仲裁;

  2.无仲裁条款:向合同履行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3.诉讼时效:3年,从合同到期、对方违约当日起计算。

  三、两种特殊情形区分

  情形1:到期后双方还在继续干活、互相接受

  视为双方口头变更履行期限,合同自动延续,对方中途停手依旧算违约,照常追责。

  情形2:客观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对方倒闭、项目作废)

  不能要求继续完工,直接起诉解除合同,主张退款+全额损失赔偿。

  四、关键证据清单(起诉必备)

  1.原合同、补充协议;

  2.付款转账记录、收据;

  3.双方确认的工作量/未完成项目清单;

  4.沟通记录、催告函、快递签收记录;

  5.逾期造成损失的凭证(采购票据、误工记录等)。

  五、重要提醒

  1.不要单纯口头拖延,所有延期、退款约定必须留文字记录;

  2.合同到期不代表义务消失,对方未干完,你追责的权利长期保留;

  3.若对方明确说不做了,不用等催告期限,可直接起诉主张预期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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