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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N、赔偿金2N、代通知金N+1彻底分清,仲裁诉求别写错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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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1:30:48

李德红

李德红 律师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

  多数劳动者仲裁时混淆经济补偿与赔偿,诉求书写错误,即便事实有理,仲裁委也会驳回对应请求,白白浪费时间。结合《劳动合同法》区分三类赔付适用场景。

  一、经济补偿金N(合法解除/终止,一年折算1个月工资)

  适用情形: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

  2.公司拖欠工资、不交社保,劳动者被迫书面离职;

  3.公司经营裁员、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无法继续用工。

  计算标准: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满半年按0.5个月,满半年按1个月计算。

  二、赔偿金2N(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双倍)

  公司无合法理由单方面辞退、随意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

  常见违法情形:无理由口头开除、试用期随意辞退、因员工提仲裁、投诉打击报复辞退。

  重点区分:主张2N不能同时主张N,二选一,诉求书写时不可混淆。

  三、代通知金+经济补偿N+1

  仅适用于三种法定合法辞退情形,公司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岗位,也不接受调岗;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岗后依旧无法履职;

  3.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不成。

  代通知金标准为员工上一个月全额工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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