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意思表示真实”的法律规定,主要分布在《民法典》总则编(民事法律行为)和合同编中,涵盖了意思表示真实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核心法条如下:
一、意思表示真实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有效要件法条:《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内容: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解读: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基本要件之一,指当事人的外在表示行为真实地反映了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二、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及法律后果1.虚假意思表示(通谋虚伪表示)无效法条:《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内容: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解读:指行为人与相对人通谋,作出与内心真意不一致的虚假表示(如“阴阳合同”),该行为无效,但隐藏的真实行为需依法另行判断效力。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