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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可以强制执行欠缴社保费

#劳资纠纷

908浏览

2026-07-06 17:15:20

赵许江

赵许江 律师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社保夯实行动在推进,很多企业问,我申报了,但我确实没钱怎么办?

  税务部门会对我采取什么样的操作?强制执行!最终的后果就是强制执行!!!

  根据文件,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看到了,税务机关是可以强制执行,且有文件支撑的,那么税务机关会直接强制执行吗?

  答案:不会,会一步步推进,但凡你在任何一个步骤把欠缴的社保缴纳了就不会走到强制执行。

  税务机关具体会如何推进呢

  第一步,核实欠费欠费单位逾期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税务部门会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发送相关函件,核实欠费险种及金额。

  第二步,送达文书完成欠费核对事项后,税务部门会制作并向欠费单位送达征收决定书。

  第三步,发布催告欠费单位未在征收决定书规定期限内足额缴清社会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会自期限届满之日后短期内内制作并送达履行义务催告书。

  第四步,准备强制催告书送达十日后,欠费单位仍未履行征收决定书的,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税务部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0〕第35号)《江苏省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办法(试行)》(苏地税规〔2015〕4号)《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部门合作的意见》(苏地税发〔2017〕3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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