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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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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1:30:32

郭广吉

郭广吉 律师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

  承诺期限,是指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时间限制,在这一期限内,受要约人具有承诺的资格,可以向要约人发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承诺应当在承诺期限内为之,才能构成一项有效的承诺。

  承诺作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当在一个确定的期间或者一个合理的期间内传达给要约人,从而实现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目的。承诺的有效是以要约的有效为前提的,因要约在存续期间内才有法律拘束力,所以承诺就必须在要约有效期间内为之,才能产生成立合同的法律效力。超过要约存续期限作出的承诺,因要约失去法律约束力,超过承诺期限的承诺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不能因此而成立,但可以构成一个新要约。因此,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才能产生承诺的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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