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工在工作中视力受损,需优先明确是否属于工伤。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依法主张工伤赔偿;若为劳务关系,则可通过人身损害赔偿途径维权。关键步骤包括:立即就医并保存证据、确认用工关系、申请工伤认定或提起侵权诉讼,同时注意时效限制与证据收集,必要时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
砖工在工作中视力受损怎么办
砖工在作业过程中,因长期接触粉尘、飞溅砂石,或意外被工具、材料击伤眼部,可能导致视力下降、角膜损伤、视网膜病变等视力受损问题。此类情况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需结合用工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判断维权路径。例如,某砖工在砌墙时被飞溅的碎石击伤右眼,导致视力永久下降,此时需先明确其与施工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再通过工伤或人身损害赔偿程序索赔。
实践中,部分砖工可能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受雇于包工头个人,这类情况易因证据不足影响维权。因此,了解视力受损后的法律救济步骤、证据收集要点及赔偿计算方式,对劳动者至关重要。
法律解析:
劳动关系下的工伤认定是核心前提。根据法律规定,若砖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视力受损,应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原因”不仅包括直接事故(如异物击伤),还包括长期职业危害(如粉尘导致的眼部疾病)。例如,长期在粉尘环境中作业引发的尘肺病并发眼部损伤,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劳务关系下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规则。若砖工与用工方为劳务关系(如受雇于包工头个人),则不适用工伤程序,需依据《民法典》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此时需证明用工方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安全防护设备、未进行安全培训等),或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如其他工人操作不当),责任划分需结合双方过错程度。
你可能想知道:“没签劳动合同能认定工伤吗?”答案是可以。事实劳动关系可通过工资转账记录、工牌、考勤表、工友证言等证据证明,这是很多砖工容易忽略的关键细节。

行动建议:
1. 立即就医并保存医疗记录:第一时间到正规医院就诊,完整保存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等,注明“工作中受伤”,避免因记录模糊影响后续认定。
2. 固定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证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服、工牌、考勤记录、施工日志、工友证言等,若为劳务关系,需保留与包工头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电话录音)。
3.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不申请,劳动者本人或其近亲属应在1年内向当地人社局提出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证明等材料。
4.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如视力受损程度对应《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的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是赔偿计算的重要依据。
5. 明确责任主体(劳务关系):若为劳务关系,需确定责任方(包工头、施工单位或第三人),收集对方未提供安全防护、违规指挥等过错证据,如现场无防护眼镜、未进行安全培训的证人证言。
赔偿计算方法:
工伤赔偿(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2.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事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按社平工资60%计算)。
4.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规定,如广东省十级伤残分别为1个月和4个月社平工资)。
人身损害赔偿(劳务关系)主要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按实际误工时间×收入)、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如十级伤残系数为10%)、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或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时间等,避免口头承诺。例如,工伤认定后,可与单位协商一次性了结工伤待遇,协议需注明“双方就工伤赔偿无其他争议”。
2.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若协商不成,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资证明等材料,仲裁时效为1年(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算)。
3. 提起民事诉讼(劳务关系或仲裁后不服):劳务关系下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4. 寻求行政帮助: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或拒绝配合,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督促单位履行义务;涉及安全事故的,可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固定用工方违规证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明确视力受损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4”可能构成九级伤残。
法临有话说:砖工视力受损维权需紧扣“劳动关系认定—工伤程序启动—赔偿协商/仲裁”核心流程,劳务关系则需通过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权益。实践中,证据不足(如无劳动合同)、超过时效(工伤认定超1年)是常见陷阱,建议尽早收集材料并咨询专业律师。若你还遇到“工地受伤后包工头失联怎么办”“视力伤残鉴定需哪些材料”“未缴社保的工伤赔偿由谁承担”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