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需要为出售的特价商品承担质量保障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无论商品是否为特价促销,经营者提供的商品都应当符合质量要求。如果特价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退换货或者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
商家的“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声明是无效的,该声明不能免除其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促销活动并不意味着商品的质量可以降低,商家仍然要确保特价商品的质量。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仍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商家履行质保责任。即使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约定了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的条款,但如果商场明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这些条款也不能成为其免责的理由。
因此,商场必须对出售的特价商品承担质量保障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